由此可见,图1—1所示的各类因子各有不同的作用。举一个不完全恰当的例子,汽车的运行既需能源输入与公路条件等许多外部因子,也需要车体结构、性能等许多内部因子。这些外因与内因共同组成一个庞大的因子系统,决定着汽车的运行。地表层远比汽车复杂得多。这是由于地表层是由性质相差很多的多个圈层交错组合而成的复杂庞大的系统。各个圈层间能量与物质交换又十分复杂与频繁,使得这部机器运行的复杂性远非汽车所可比拟,但基本原理都是相似的。
由于任何地表层过程都不是孤立的,它们彼此之间互相结合,互相交织,互施影响,互受影响,最后表现为综合的结果,即形成形形色色的气象、洪涝与海洋现象。目前需要这样一个综合的图景,它将有助于我们对个别问题的深入;而对个别问题的深入理解,将有助于综合图景的完善化与准确化。应该说,对单个因子的揭露和分析应是在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不是任意突出或减低某个或某些因子的意义,这样,才能作到深而不失其方向,广而不失于虚泛。
因子问题是认识、预测和防御气象、洪涝、海洋灾害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却不是全部问题。一般说,预测与防御这些灾害,应以弄清它们的因子为前提。但这个提法的正确性是相对的,不能包括一切情况在内。因为世界上有许多事物往往是首先广泛实践,然后再逐步弄清原因。例如,中医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在保障我国人民的健康方面一直起着重要贡献,但是中医疗效的原因长期以来并未完全弄清。不可否认,如果进一步弄清其原因,中医实践效果将会显著提高。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在原因没有弄清时,中医是无用的,或者是不可能取得进展的。实践和理论总是相互促进,大量的实践经验能够促使理论更早地成熟,理论的发展又能提高实践的水平。这种情况也完全适用于对气象、水文和海洋灾害的预测与防治。
根据以上观点,我们当前对太阳活动、海气关系、温室效应等方面的研究都处于探索和实验阶段,远未能全面解释灾害的发生与发展。因此对它们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或作出勉强的结论都不利于对灾害问题研究的发展,更不能使它们互相对立,用其一抹杀其他。因为它们都是因子总体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它们是互补的,都将为全面弄清问题,作出各自的贡献,但却不能单独地说明任何问题。
图1—1实质上也反映了气象、洪涝、海洋灾害产生的原因。因为,灾害就是地表层中的异常现象,也就是图1—1所示的各部分之间出现局部不协调的结果。从系统的运动说来,一直是处在其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过程中。局部异常一般在系统内相互协调中可以恢复正常,除非是人类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三废”公害继续增加而不适时控制。但不论哪种情况,对当地当时的社会经济说来,都是灾害。所不同的是自然原因所形成的异常必将为正常所代替,而人类原因所形成的自然界异常现象只有人类自己制止这些原因,否则灾害是不会自己结束的,而只会越来越厉害。这是由于人类因子是自然界已处于平衡状态的因子系统的外来干涉,它破坏这个系统的平衡状态,使它失去调整和恢复到正常状态的功能,因而是难以自行恢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