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环境污染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媒介排入大量废气、废水、废渣(称为“三废”),引起环境污染或导致环境破坏。
当前主要的环境污染物及其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产性污染物:工业生产所形成的“三废”,如果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即大量排放到环境中去,就可能造成污染。农业生产中长期使用的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造成了农作物、畜产品及野生生物中农药残留,空气、水、土壤也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②生活性污染物:粪便、垃圾、污水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不当,也是污染空气、水、土壤及孳生蚊蝇的重要原因。随着人口增长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垃圾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如生活垃圾中增加了塑料及其他高分子化合物等成分(白色污染),使无害化处理增加了很大困难。粪便可用作肥料,但如果无害化处理不当,也可造成某些疾病的传播。
③放射性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放射性的人为污染源,主要是核能工业排放的放射性废弃物,医用及工业、农业用放射源,以及核武器生产及试验所排放出来的废弃物和飘尘。目前,医用放射源占人为污染源的很大一部分,必须注意加以控制。放射性物质的污染波及到空气、河流或海洋水域、土壤以及食品等,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形成内照射源,医用放射源或工农业生产中应用的放射源,还可使人体处于局部的或全身的外照射中。
环境污染一般都影响范围大、作用时间长。污染物进入环境后,受到大气、水体等的稀释,一般浓度往往很低。污染物浓度虽低,但由于环境中存在的污染物种类繁多,它们不但可通过生物或理化作用发生转化、代谢、降解和富集,从而改变其原有的性状和浓度,产生不同的危害作用,而且多种污染物可同时作用于人体,往往产生复杂的联合作用。如有的是相加作用,即两种污染物的毒性作用近似,作用于同一受体,而且其中一种污染物可按一定比例为另一种污染物所代替;有的是独立作用,即联合污染物中每一污染物对机体作用的途径、方式和部位均有不同,各自产生的生物学效应也互不相关,联合污染物的总效应不是各污染物的毒性相加,而仅是各污染物单独效应的积累;也有的是拮抗作用或协同作用,即两中污染物联合作用时,一种污染物能减弱或加强另一种污染物的毒性。
环境污染容易发生,治理起来又很难。环境一旦被污染,要想恢复原状,不但费力大,代价高,而且难以奏效,甚至还有重新污染的可能。有些污染物,如重金属和难以降解的有机氯农药,污染土壤后,能在土壤中长期残留,短期内很难消除,处理起来十分困难。
本世纪中叶以后,因环境污染而造成人群中毒的公害事件明显增加,其中多数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工业迅速发展的时期。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事件至今仍时有发生,例如众所周知的印度博帕尔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所属农药厂的毒气泄漏事件(1984年12月)和前苏联契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核泄漏事件(1986年4月),这些事件均造成几千人死亡,几万人严重受伤,几十万人受不同程度的影响。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和杂质、生活垃圾的焚烧、纸浆的漂白过程、汽车的尾气、金属的热加工过程等产生的二恶英(多氯二苯二氧)对食物的严重污染(1999年3月),使全世界对这种目前已知毒性最强、致癌性超过黄曲霉素的化合物谈之色变,西欧某些国家不得不销毁大量肉类,造成畜牧业生产和贸易的重大损失。
本节说明,人类活动作为一个强大扰动因素已对自然地理环境发生了显著的作用和影响。在十年和百年的时间尺度上,人为扰动的强度和幅度已达到了可与自然扰动相比拟的程度,甚至更强。这一基本科学事实表明,人类既能够通过科学进步,促进社会发展,造福于人类,又能够给自己带来某种危及自身生存的潜在危害。因此,人类必须节制自身的活动,防止人类活动诱发和加剧对区域和全球环境的破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