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运功能、区际贸易与以交通运输职能为主的城市
以交通运输职能为主的小城市,其形成和发展取决于天赋的和人为的交通地理位置。古代的驿站是这类小城市的雏形。近代,随着经济发展,地域劳动分工的加深,区际空间联系的加强,新的交通工具的出现和普遍采用,以转运功能和区际贸易为基础,促进了这类城市的大量产生和不断发展。
所谓转运功能(Break-in-Transport),美国拉格(D.S.Rugg)教授认为可分成三类:
(l)实体转运(Physical Break)。指货物从一种交通方式转换为另一种交通方式,如水运转为铁路运输;
(2)商业性转运(Commercial Break)。主要指商品所有权的改变;
(3)政治性转运(Political Break),主要指商品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这时需要付关税。
港口城市是最典型的以转运功能为主的城市,它可能包括上述三种转运功能。在这里,不同类型的船舶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交汇。在货物转运过程中,城市可利用这些外来的资源进行销售、储存、加工,吸引许多建设项目,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促使城市发展。发展早期,转运职能在城市经济结构中可能十分突出;发展的中后期,转运职能的地位可能逐步下降,甚至退出主要职能地位。
转运职能为主的城市按其交通运输方式的构成分为:铁路沿线小城市,铁路枢纽城市,渡口小城镇,河海港城市,边境和特区城市,综合性运输枢纽城市等。
在一定社会经济前提下,转运职能为主的城市的发展前景主要取决于经济腹地、后方疏运系统及城市本身的建设条件。经济腹地是决定此类城市发展的基础,腹地越大、越富饶,转运要求越大,城市发展规模就可能越大。后方疏运系统是这类城市发展的生命线。随着后方疏运系统的完善,包括运输方式的增加、交通网络的广度扩大和密度提高、运输能力增加、城市与港口的联系加强,城市规模就扩大。城市建设条件是城市得以发展的保证,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建设条件越好,城市规模就可能越大。经济腹地、疏运系统和建设条件的良好配合,城市发展潜力才有可能充分发挥。
三、规模经济、集聚经济与以专门化职能为主的城市
以专门化职能为主的城市,其产生和发展强烈地依赖于某种天赋的资源和人类某种特殊的需要。这类城市的主要特点是职能较单一;对外联系范围广,但联系内容较单一;发展历史一般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并可能有较大的起伏性。按职能类型可分为矿业城、工矿城、工业城、风景旅游城、科学文化城等。
这类城市发展的前景一方面取决于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开采条件等,另方面取决于国家或市场对这种产品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类城市的发展受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的规律所制约;在计划经济情况下,国家生产力布局决定了这类城市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但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仍然起着一定的作用。
所谓规模经济是指某一生产企业,只有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后,才有可能生产收入大于生产成本,逐步达到经济合理的原则,但当生产规模超过某一最高限度后,生产成本又可能上升,以至超过生产收入,达到无利润可得,并要亏本的地步。无疑,规模经济的原则会影响城市各个企业以至整个城市的生产规模、就业人数、人口规模,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
集聚经济(Agglomeration Economy),是指各种产业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集中后产生的经济效果和向心力,促使城市发展;当集中程度超过某一限度后,再集聚会带来不经济,产生离心力,需抑制或减小城市规模。对于城市内的个别企业和消费者来说,这种经济和不经济均属外部经济,而外部经济效果是通过规模经济发挥作用的,对于个别企业而言,外部的规模经济可分为两个层次来考虑,第一级层次为区域经济,第二级层次为城市经济。
应该说明,规模经济与集聚经济对城市发展的作用,不仅限于以专门化职能为主的城市,而且也适用于所有城市,只是以专门化职能为主的城市最为典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