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垃圾的回收
1.材料的回收
城市垃圾的回收包括材料和能源的回收。我国各地均有健全的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凡是可以再用的物资,如旧衣物、废金属、废纸、旧器俱等,均可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作为资源重新利用。1978年北京市收购的废旧物资达46万吨,其中从居民中回收13万吨,占当年城市垃圾清运量的11%。这不但有效地利用了资源,而且对垃圾处置也起到积极作用。
在城市垃圾中,许多有用组分有时是无法用简单方法回收的。许多国家在研究垃圾分选技术方面已取得不少成果。垃圾分选系利用待分选物的颗粒大小、比重、电磁性、导电性、颜色、回弹性,以及化学成分、不同物理和化学特性等进行分选。在方法方面有人工粗选、筛选、重选、磁选,以及光学选择等方法。日本目前正在研制一种城市垃圾综合物资回收系统(图10-12)。以此法每处理100吨标准组成的垃圾,可得堆肥28吨、精造纸纤维25吨,生产燃料气7400立方米(热值为7000千卡/米3)。
2.能源的回收
世界性的能源危机,迫使人们寻找新的可利用的能源。随着垃圾中可燃物的增加,不少国家把垃圾作为能源的资源,如美国城市垃圾中纸与塑料含量很高,热值约为3000—8000BTU/1b,可作为煤的辅助燃料用于发电;也可作为生产蒸气的热源;或干馏成煤气代用能源。
垃圾可作为辅助燃料生产蒸气或发电,尚可代替低硫煤,也是减少空气污染的有效方法。
从焚化炉中回收蒸气热能的方法在欧洲一些国家中较为重视,瑞士用焚化法处理的垃圾量占53%,绝大部分焚化炉均有热能回收设施。美国近年来这种回收法也有所发展。
最简单的回收废热的方法,是在现有或新建的焚化炉后面建一个锅炉,以减轻由于高温对炉壁耐火材料的影响。焚化炉采用水冷炉壁,比用一般耐火材料炉壁维修费用少,炉子产生的空气污染也较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