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贞丰县布依族、苗族等几千人,发动了“反苛政”起义,起义群众提出“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打富济贫”、“杀死杨狗儿(伪县长杨百举)”等口号,起义队伍迅速扩大。他们攻克贞丰县城,杀死恶霸,赶走伪县长,释放入狱群众,安龙、兴仁、镇宁等地各族人民纷纷响应,让反动派惊惶失措。1945年,布依族青年鲁仁俊领导安顺布依族、苗族人民发动了“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起义,镇压了民愤极大的伪乡、保长。1948年,在党的领导下,安龙县布依族青年组织了一支700多人的武装力量,广泛开展“反三征”斗争。同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成立,并在黔南建立了罗盘游击区,布依族青年王由植领导的关岭游击队改编为滇黔桂边区纵队盘北游击第七支队。1949年6月,布依族青年王秉鋆受滇黔桂边区党组织委派,领导布依族人民发动龙广暴动,狠狠地打击了国民党地方武装力量,并配合南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贵州省。从此,布依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获得了新生。
风俗习惯
布依族民居有楼房、半楼房和平房数种。半楼房一般采取后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楼房,或左(右)半部是平房,右(左)半部是楼房的建筑格局。楼房和半楼房建筑是布依族传统建筑形式。楼房上层高,住人,下层低,圈牲畜,古称“干栏”,或称“麻栏”。它的结构简单,形式美观,适用于南方山区的地形特点。在房间布局中,堂屋后壁设神龛供奉祖先,左右两侧分隔成灶房、寝室、客房。室内设有火堂,供一家人取暖炊薪。黔中一带,由于地产石头,从基础到墙体都用石头垒砌,屋顶也盖石板,称为石板房;加上石砌的寨墙和山顶的石砌古堡,形成典型的石头建筑群。如扁担山石头寨共230余户人家,所有房屋沿等高线排列,均以石料建成。村寨布局与寨前的田坝、小河及通向各处的石板平桥和石拱桥梁,相互映衬,彼此和谐。
布依族人民以大米为主食,兼食玉米、小麦、红稗、荞麦等。尤喜糯食,并有多种制作方法,如制成糍粑、圆糖粑、耳块粑、枕头粽和三角粽等。逢年过节,必食糯米饭,并以糯米粑赠送亲友。节日里还喜食用花汁和树叶汁染制的各色“糯饭”。 副食有各种蔬菜、豆类和肉类。蔬菜加工制品有著名的“独山盐酸”、“酸辣椒”等。肉类加工有熏腌腊肉和香肠;喜食狗肉,各地加工方式不一,风味独特,较著名的有“花江狗肉”、“都匀黄焖狗肉”、“册亨狗肉全席”等。豆类制品主要有豆豉、豆腐、血豆腐等。辣椒、酸菜、酸汤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布依人家户户皆能酿制糯米酒和大米、玉米烧酒。一些地方还制作糯米烧窖酒、菸仁米酒、蔗糖酒等,颇有特色。有的米酒用野生刺藜果搀和酿造,营养丰富,用以款待贵客。刺藜酒酿造技术,已有数百年历史,如今已发展成大宗商品,畅销全国。
布依族服饰多为青、蓝、白等色。男子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包头巾、穿对襟短衣或大襟长衫及长裤。老人多着长衫。20世纪70年代后男子服饰与汉装无异。妇女服饰式样颇多,镇宁、关岭、普定、六盘水一带目前仍保存布依族较古老的服饰:大襟短衣,领口、盘肩、衣袖和衣脚边沿,皆用织锦和蜡染各色几何图案镶制;下穿百褶长裙,用白底蓝色蜡染花布缝成,佩戴各种银质首饰。黔西南州和黔南州的罗甸等县布依族的妇女服饰,普遍为大襟衣,长裤脚;衣服的盘肩、袖口、襟沿镶有兰干;裤脚为大褶边,或蓝色裤脚镶青布和兰干。衣服的长短和裤脚的大小,各地区都不相同。自制的织锦和蜡染是布依族服饰的主要特点。布依族妇女讲究头饰,婚前头盘发辫,戴绣花头巾;婚后须改用竹笋壳作“骨架”的专门饰样,名曰“更考”,意为成家人。镇宁、关岭地区,姑娘喜拢高髻,形如拱桥,发上插着长约尺许的银簪,配上短衣长裙,绣花布鞋,走起路来风韵飘逸。其他地区则多着短衣长裤,或在衣襟、领口和裤脚镶上蜡染或刺绣花边。黔西南安龙、兴仁一带妇女喜用白布作头巾,戴各色绣花围腰,朴素无华,典雅大方。银、玉手镯、发簪和戒指、项圈等饰品为布依族妇女所喜爱,其样式别具一格,颇富民族特色。
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从史书记载看,布依族在明代以前婚姻是自主的。明代以后,由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布依族的婚姻礼俗才逐渐改变,婚姻缔结从自主择配变成了父母绝对包办。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俗称“背带亲”)的产生,即婚姻当事人在幼儿时就由父母订了婚约,然后在十几岁时就结婚。婚礼结束后返回娘家居住,即“不落夫家”。 有的则实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缔结,分为“开口亲”、“订亲”、“结婚”三个阶段。先由男方家请媒人数次往返于女方家。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时,勿须提及求亲之事,只须将礼物放在女方家神龛上,说明礼物是某家送的,闲聊一会即返。如过几天女方不退还礼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门求亲。获得同意后,男方就备办一些礼物,邀请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亲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订亲酒。这种仪式,称为吃“开口饭”,一些地区的布依族称之为“吃鸡”或“吃鸡腿”、“插毛香”等。第二次由男方家带酒、公鸡、猪肉及聘礼若干到女方家“订亲”。这一仪礼被称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认定的意思)”等。名称虽异,其内容均为“接八字”和议定聘礼。此后,男方家可以确定婚期,并请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准备嫁妆。婚礼期间,新郎新娘三天内不得同宿,婚礼第二天,新娘要拜见翁姑及男方亲戚。婚礼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厨房看一看,其意义类似于汉族的“下厨”。此礼行毕,新娘即启程回娘家,谓之“回门”。布依族村寨的婚礼,远近的青年们都可以赶来听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个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