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地区彝族实行土葬,凉山彝族实行火葬,葬后,就地挖土、石盖严,或将骨灰装入袋,用马驮藏于岩穴。此后,要为死者举行“安灵”仪式,用一寸左右的竹子,外包白羊毛,缠红线,装进长五寸、挖有槽的木棒内,再用麻皮缠,削尖木棒两端,挂在一块竹篾笆上,灵牌便做成了,彝语称为“马都”。“马都”置于室内梁下上方神位上。神位是家中最神圣的地方,不许玷污。父母的“马都”一般供奉在幼子家中,逢年过节,家人都要祭献酒肉,以表示对死者的精神寄托。待父母双亡三年以后,要择日举行隆重的送灵仪式,将“马都”送至人迹罕到的山洞安放。滇、黔、桂地区的彝族受汉族葬俗影响较大,多实行土葬。
节庆是各地彝族生活方式和习俗的集中表现。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事节庆;有以祭祀神灵、祖先为主的祭祀节庆;有以追念英雄人物和重大事件为主的纪念节庆;有以欢庆丰收、庆祝胜利为主的庆祝节庆;有以歌舞戏曲活动为主的社交娱乐节庆等。主要的节庆有:彝族年。彝族年是川、滇、黔彝族隆重的传统节日,彝语称“库施”。各地过年时间不一,一般在每年农历十月至十一月中、下旬选吉日过年。火把节,为彝族的传统节日,日期为每年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历时三天。节日期间,人们身着盛装,集中在村寨附近的平坝或缓坡上,唱歌、跳舞、赛马、斗牛、斗羊、摔跤、选美等,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热闹非凡。早上,人们要杀牲祭祖;晚上,要举着火把在庄稼地中转游,意为烧死害虫,祈求庄稼丰收。此外,黔西、滇东彝族在农历的三月三要过祭山节;云南石屏、元阳、巍山一带的彝族每年要过两次祭龙节,第一次在夏历二月第一个属龙日,第二次在秋收前,称“赔龙”,意为感谢龙王爷的雨露之恩;云南楚雄的彝族每年农历的二月初八要举行插花节,以祝愿幸福安康,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广西那坡、云南富宁一带的彝族在农历四月要举办跳弓节,农历三月三为广西隆林彝族的护林节。
彝族民间文学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诗歌、神话、传说、童话、寓言、谚语、谜语。绝大部分是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口头文学。著名的史诗类诗歌有《勒俄特依》、《玛穆特依》、《阿细的先基》、《西南彝志》、《哈依迭古》《梅葛》、《查姆》等。叙事长诗和抒情长诗的代表作有《我的幺表姝》、《妈妈的女儿》、《阿诗玛》、《一双彩虹》、《逃到甜蜜的地方》等。民间故事与传说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内容和不同的特点,如《洪水的故事》、《天地万物的起源》反映了彝族对人类起源的认识。《飞马》、《罗木阿智》等表现了奴隶与奴隶主的斗争,歌颂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机智。民间故事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如《王九点》、《阿达吉鲁》、《牛的来历》等等。童话和寓言题材广泛,简短有力,想象奇特,寓意深远,如《天神的哑水》、《吹笛少年与鱼女》、《大雁姑娘》等。彝族谚语,称为“尔比尔吉”,是彝族人民非常喜爱的一种口头文学。其特点是词句精炼,音律铿锵,想象丰富,名式整齐,易于上口,便于诵记,具有普遍而深刻的群众基础。“尔比尔吉”是人们处理问题的依据,教育人的警句,起着道德规范和习惯法的作用,指导着人们的言行。
彝族的宗教信仰基本上还处于原始宗教的阶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的观念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本民族的祭司“毕摩”、巫师“苏尼”在彝族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在川、滇毗邻处的大、小凉山较为突出。在滇、黔、桂彝区,除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原始宗教信仰外,部分地区还流行着道教、佛教。近代以来,基督教与天主教也传入少数彝族地区。
彝族对自然的崇拜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由于过去彝族地区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缺乏驾驭能力,因而对万事万物皆视为有灵之物,与人一样具有生命与意志。这种自然崇拜是和人类灵魂崇拜同时发展起来的。彝族认为,人出生时灵魂附于肉体,死后灵魂离开肉体而存在。由这一灵魂观念推想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灵魂,并把它们的活动或自然现象都视为灵魂支配的结果,从而形成了对大自然的崇拜。它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彝族社会中。主要有天崇拜、地崇拜、水崇拜、石崇拜、火崇拜、山崇拜等。
根据彝文典籍记载,在原始时代彝族曾有过图腾崇拜,相信人类与动物、植物有着血缘关系。史诗《勒俄特衣》中的“雪子十二支”、《雪族(子史篇)》就有这方面的记载。目前彝族社会还存在大量的图腾崇拜遗迹,主要有竹崇拜、葫芦崇拜、松树崇拜、粟树崇拜、动物崇拜等。如云南澄江县松子园一带的彝族将“金竹”视为祖神。云南哀牢山区彝族一直流传有供奉“祖灵葫芦”的习俗。云南、贵州、四川彝族地区许多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树”、“神林”。云南哀牢山自称为“罗罗”的一支彝族就把虎作为自己的祖先,“罗罗”即其语言中“虎虎”的意思。每家都供奉一幅祖先画像,称为“涅罗摩”,意为“母虎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