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突出学生主体,注重教师学法引导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没有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学生就无法学到知识。因而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所谓教学就是教师传授自己拥有知识给学生。教学关系成为: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受。在这样的课堂,教代替学,学生是被教会,而不是学会,更不用说会学了。二是以教为基础,先教后学。学生只能跟着教师学,复制教师讲授的内容。教支配学,学无条件的服从教,教学由共同体变成单一体,学的独立性、独立品格丧失了,教也就走向其反面,最终成为遏制学的“力量”。教师越教,学生越不会学,越不爱学。总之,传统教学只是教与学两方面的机械叠加。
新课程强调,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交往昭示着教学不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机械相加,而是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将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人人参与、平等对话、合作性意义建构,它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过程,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