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九五”计划把我国划分为七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
(1)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和长江三峡以下沿江地区;
(2)东南沿海地区,包括广东、福建和海南三省;
(3)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辽宁五省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4)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5)中部五省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五省;
(6)西南和广西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和西藏五省、市、自治区;
(7)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