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斯基纳对中国四川成都平原的集镇进行了研究,发现成都东南部各集镇的市场周期足以构成一个按市场原则排列的中心地城市体系。
在那里,由于生活水平较低、交通落后,商店不能在一个固定地点经营下去,商人需通过不断变更销售地点的方式来出售他的货物,通过对货物累积的消费需求才可以达到或超过其门槛需要。
由于这个原因,形成了一种周期市场,即市场在各村中变化,每个村庄轮流担负集市的职能。
这种市场周期的排列是这样的:与某一级别较高的镇如中和镇相连有黄龙场、石羊场,琉璃场,高店,新店,陶石桥六个村庄,围绕中和镇的市场周期是初一设在中和镇,初二开设在黄龙场,初三开设在石羊场,初四又回到中和镇,初五开设在琉璃场,初六开设在高店,初七又回到中和镇,初八到新店,初九到陶石桥,初十又回到中和镇,初十一开设在黄龙场,……这样,在以九天为一个完整的周期中,有三天时间市场开设在中和镇,剩下的六天则在周围的六个村庄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