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原为土著人的居住地区。17世纪初,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人抵达这里。
1770年英国人库克船长率船队抵澳东海岸,宣布它为英殖民地。1788年英航海家菲利普率首批移民1 030人(包括流放犯736人)在悉尼附近定居。这里一度成为英国的罪犯流放地,其后有许多人纷纷移居至此。19世纪初,英国先后建立了6个殖民区。
1900年7月,英议会通过《澳大利亚联邦宪法》。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地改为州,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成为英国的自治领地。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1931年澳大利亚获内政、外交自主权,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女王由总督代表。总督由总理提名,由女王任命。在联邦行政会议的咨询下执掌联邦政府的行政权。
联邦议会是澳大利亚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女王和参、众两院组成。1992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阁会议决定,澳大利亚的新公民不再向英国女王及其继承人宣誓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