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事会:决策机构,分为欧洲理事会(即欧盟首脑会议)和欧盟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前者负责确定大政方针,每半年举行一次例会,必要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后者负责日常决策,拥有欧盟立法权。理事会实行主席国轮值制,任期半年,对外实行“三驾马车”(即现任、下任主席国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理事会秘书长)代表制。
2.欧盟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及负责经贸方面的谈判。
3.欧洲议会:监督、咨询机构,具有部分立法权。此外还有欧洲法院(仲裁机构)、欧洲审计院和经社委员会(咨询机构)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