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的名称多是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有的与山、河、湖有关。
例如贵州省以境内贵山得名,云南省在云岭以南而得名,山东、山西是因为分别在太行山以东和以西而得名;河南、河北是因为分别在黄河南北而得名;湖南、湖北则是因为分别在洞庭湖以南和以北而得名;黑龙江省因大河黑龙江而得名;辽宁省以辽河得名;浙江省因钱塘江(又名浙江)而得名;青海省因境内青海湖而得名等。有的与其他地名有关,例如吉林省以省内吉林城得名,陕西省因位于陕原(今陕县一带)以西而得名,甘肃省旧以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两地首字得名,江苏省以江宁、苏州两地首字得名,安徽省旧以安庆、徽州两地首字得名,福建省旧以福州、建瓯两地首字得名。
各省、市、自治区的简称,大致有三种情况:
(1)取全名中的一个字或几个字作简称,例如黑、吉、辽、京、津、苏、浙、台、川、云、藏、陕、甘、宁、青、新、内蒙古;
(2)因境内重要河流而得名,例如湖南、江西,因湘江和赣江而分别简称湘、赣;
(3)取历史地名作简称,例如河北因部分地区历史上长期属于冀州而简称冀;山西、山东因部分地区在春秋时分别为晋国、鲁国领地,而简称晋、鲁;陕西省在战国时期属秦国辖地,故又简称秦;相传上海境内的吴淞江下游近海一段古称沪渎,所以上海市简称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