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知识的掌握 第三节 知识的保持
知识的保持是通过记忆来实现的。学生对知识理解后能否得到保持、能否备以待用,将影响学生对知识的应用和对新知识的学习。
一、记忆的概述
(一)记忆
记忆是人对经历过事物的反映。记忆是人们所熟悉的心理活动,它是我们在过去的生活实践中认识过的事物或做过的事情在头脑中遗留的印迹。人们感知过的事物,如生物教师领学生观察过的动植物;思考过的问题,如物理教师启发学生思考过的科技问题和原理;体验过的情感,如政治教师讲述革命斗争史时激起的情绪体验;学过的动作,如体育教师教过的体操动作等,都可能在头脑中留下印迹,并在相应的刺激影响下重新呈现出来,这些都是记忆。所以,凡是人们听过的谈话,看过的东西,做过的事情,阅读过的文件,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等等,都不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会铭刻并保存在头脑中,以后还能够把它重现出来。
学生的学习是离不开记忆的。学习的结果是新经验的获得,而新经验的保持,就有赖于记忆。学生学习识字,必须记忆字形、字音、字义;学习数学,必须记忆数字、计算方法、度量衡的单位、计算公式等;学习动植物学,必须记忆动植物的名称、构造、机能等。这些知识是智力发展、推理思考的基础。人们通过记忆不仅把感知的材料储存起来,同时也借助于“词”把思维的结果保存起来。通过记忆,人们既可以积累个人的直接经验,又可以利用社会或别人的间接经验来武装自己。人的认识只有通过记忆过程所积累的材料,才能形成和不断发展。人们的一切活动,从简单的认识、行动到复杂的学习和劳动,都只有在记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没有记忆,人也不可能产生情感和意志。可见一切实践活动都离不开记忆。
(二)记忆过程的分析
记忆的基本过程为识记和回忆。“记”就是记下来,“忆”就是回忆起来,又记又回忆,就是记忆的过程。心理学上把“记”和“忆”的过程又分为四方面:“记”是指识记和保持;“忆”就是再认和回忆。
识记通常是一种反复的感知过程。通过识记在大脑中留下较深的印迹,形成比较巩固的联系。识记是在感知、动作的过程中进行的,它是认识和记住事物的特点以及事物间的联系,从而积累知识、经验的过程。从信息论的观点看,识记就是接受输入的信息。
保持是通过识记对头脑中形成的事物的映象和联系加以保存和巩固。保持是识记的延续,是把识记下来的事物保留在头脑中,使它不忘记,这是巩固知识的手段。从信息论的观点看,保持就是信息的编码和储存。
识记与保持得怎么样,只有通过再认和回忆两种形式才能反映出来。再认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重新出现在面前,感到熟悉,确认是以前识记过的。回忆则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当前并未出现,但能够把过去对它的反映重新呈现出来。从信息论的观点看,再认和回忆是信息的提取。再认和回忆的区别在于:再认是在重新遇到某个客体重新感知它的时候发生的;回忆则是客体不在当前的时候发生的。
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一般说来,识记是保持的前提,识记得好,保持才可能牢固,以后再认和回忆也就容易。识记和保持是再认和回忆的必要条件;再认和回忆是识记和保持的结果与证明,同时还能加强识记和保持。所以学生对知识的保持,首先应该在学习时识记好,其次在识记后还要经常通过复习,使之得到再认与回忆的机会。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学生记英语单词map(地图),识记就是通过反复感知使map和地图建立起比较巩固的联系;保持是把这种联系保存和巩固在头脑里;以后在许多单词中认出map是地图,这就是再认;如果学生自己能够默写出map是地图,这就是成功的回忆。所以,记忆是识记、保持、再认、回忆的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