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活动,自从1903年我国地理科独立设课以来,地理教育目标一直直接或间接地指导与影响着地理课程的编制、地理教学的过程。近十几年来,地理课程改革已成为各国地理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地理课程目标作为地理课程改革和开发的基点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和价值。
2.1.1 地理课程目标的功能
课程 目 标 (objectives)与 教 育 目 的(aims)、教育目标 (培养目标) (goals)是不同层次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是教育目的、教育目标的下位概念,是教学目标的上位概念 (见图2-1)。课程目标承启了教育目的、教育目标 (培养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衔接,明确了课程开发的总体方向,并具体体现学科教育的价值。另外,课程目标也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概念,能够在动态发展过程之中不断发展并趋于完善。
阅读卡片 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与课程目标 教育目的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养人的质量规格的总体设计,反映国家、社会对教育的总体要求和期望,具有抽象性、概括性、原则性强的特点,对各级各类学校都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但教育目的毕竟是宏观地指出教育的方向,要想把教育目的进一步落实,还必须明确目标。 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目的制定的,符合一定社会需要的具体要求,是具体化的教育目的,它与教育目的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也就是说,培养目标要根据教育目的来制定,而教育目的又要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才能实现,没有培养目标,教育目的就要落空。 课程目标是国家或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安排的教育内容进程以及要求学生达到的程度,是培养目标的分解,是师生行动的依据。它可分为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课程目标是具体体现在课程设计中的预期的教育价值。 |
地理课程目标属于学科课程目标,是指地理课程对学生在地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科学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期望达到的程度或水平。在新课程改革中,它的功能和价值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含义。
首先,地理课程目标处于教育目的、教育目标 (培养目标)与地理教学目标之间的 “枢纽”地位,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正是因为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位置,地理课程目标成为教育目的、教育目标 (培养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成为地理教师制定地理课堂教学目标的纲领。
其次,地理课程目标是地理课程内容组织与优化的主要依据,是地理教学方法选择和运用的重要向导。在课程编制的过程中,判断 “哪些地理基础知识最有价值”、“哪些地理科学方法最有价值”都要把地理课程目标作为主要依据。
第三,地理课程目标是地理课程实施的重要前提。地理课程实施过程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创造性地实现地理课程目标的过程。因此,课程目标的可行性将直接决定地理课程能否顺利实施。
最后,地理课程目标是地理课程评价的主要标尺。地理课程评价就是用一种标准对地理教学过程进行价值判断,而地理课程目标为这种判断提供主要准则。课程目标的可测性将直接决定能否对地理教学过程进行切实有效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