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对上述三个会议精神,我着重突出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政务公开和行政处罚裁量权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十年计划”和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相关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既与的国家战略地位相匹配,也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县要实现外引内聚,加快实现追赶式、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因此,全县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充分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内涵和要义,明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要求,逐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进一步整合完善文化、广电、网络、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资源,开展文化、广电、网络、新闻出版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整合完善城建、规划、国土、市政园林管理等行政执法权,强化城市建设管理,相对集中执行包括市容市貌管理、拆除县城规划区违法建筑物、县城规划区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监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二是全面实施执法联动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矿山安全监管、农资农产品流通管理、民爆物品管理等领域执法联动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公安、交通、安监、工商、国土、商务、城建、市政、食药监、消防等部门分别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深入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排查不稳定因素,查处不安全隐患。三是全面规范乡镇执法监管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稳步推进委托乡镇执法的范围、合理界定乡镇政府协助执法义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加强对委托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研究解决乡镇委托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更加全面、系统、规范、有效的委托乡镇执法体系,逐步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法制型转变。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声像作品、文艺演出、宣传橱窗、普法读物等多种形式,抓好“法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普及法律常识。建立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树立全社会安全意识,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健全乡镇“四位一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广泛开展无毒区县、民主法制示范村、安全文明小区、五好家庭户、文明楼院、遵纪守法户的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安定祥和的发展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不断健全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全面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严格实行信访值班制度、首问接待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限时办理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大下访”活动,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
(四)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抓好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坚持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监督及备案制度,凡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过县政府法制办的严格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要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出台实施;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重要规范性文件要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双重备案;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年初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十个一批”的要求,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凡属国务院列为清理目录,与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相抵触的文件,一律予以废止。
二是继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执行国务院、市上相关政策规定,对执行政策、制定文件、处理重大事项等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科学、效率、合法、公平原则。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对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和物价的调整变动等事项要依法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力求政府各项决策公正、透明、惠民。坚持政府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县领导集体决策,由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广泛参与政府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邀请县内律师、法官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政府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特邀监察员监察制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顾问合作、院县合作,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进行科学论证,寻找符合山区县情的产业发展思路,科学谋划,缜密规划,努力确保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高效。
三是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乱用和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县上制订的《城口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实施,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稳步推进的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整项工作分三年进行,今年为准备阶段,年为实施阶段,2012年为验收阶段。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掌握规范的具体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予以废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纪律要求等。年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熟练掌握运用裁量规则;根据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2012年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采取案例剖析、走访行政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规范效果进行评估。县政府对县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和乡镇、街道开展规范工作的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