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办公室牵头负责局上的规划、设置、改造等工作以及督导检查各股室办公区生活区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等情况。认真登记单位的用房需求调查、各股室用房面积需求、分配等工作,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业务用房落实建成。
(二)生活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全面抓好办公生活环境整治,重点抓好负责的城郊交通沿线工区的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各项工作;全面整治及负责工区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扔等现象;督查并指导干警住宿区域“脏乱差”整改;调查了解干警住房需求和机关食堂配置等工作,争取为干部职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三)工作作风整治
整治内容:全面整治全局干警“庸懒散浮拖”,严厉查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积极配合专项行动中的过程整治和成效检查,对行动整治不力、敷衍了事的个人要严肃问责;要教育引导全局干警严控打字复印费等乱支出,确保费用支出用在实事上。
(四)软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结合第五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做好创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教育引导文明用语,节能降耗,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做好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步骤
工作步骤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新风行动”方案实施。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将充分利用职工会、微信群和qq群等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我县环境整治行动(新风计划)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等工作,达到全局干警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目的。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进一步摸清底数,按照整治内容抓好登记造册、时限台账设置、工作衔接等相关工作。做好资产清查、产权明晰、规划设置、搬迁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阶段(5月11日-10月31日)
坚持“能集中尽量集中,方便群众办事尽量按照部门职能相近进驻”的原则,开展好进驻工作;抓好办公区域设计、装修、入住等工作;抓好资产清理和移交、拍卖等工作;抓好工作和生活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整治以及干部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积极配合开展验收考核工作,总结平时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专项行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干警个人,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认真总结及其他单位环境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套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及日常信息报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体系,落实具体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法治宣传契机充分宣传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及全县农牧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广大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拥护支持的良好氛围,为“新风行动”贡献司法力量。
(三)抓好资金保障。从讲“四个意识”的高度出发,积极向上汇报工作,争取资金支持。要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切实做好环境整治行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四)强化实施监督。提前思考,做足事前准备,加强过程参与,针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按照轻重缓急抓好工作推进,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时间节点、具体实施人员和具体的工作环节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