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基层综
合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水平,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支撑力度,在全省乡镇(街道
)建立平安建设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二、总体目标
2015年在全省450个乡镇(街道)建成平安建设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指挥调度中心和基础环境建设,对平安建设
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现信息网上录入、动态网上掌握、办事网上申请、审批网上进行、绩效网上考核,为群众提供更
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做到社情民意实时掌握收集、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调处、安全隐患随时发现排除、治安形势及时研
判预警、应急处突联勤联动,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基础。
三、具体任务
(一)建设乡镇(街道)平安建设(综治)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对平安建设工作部署、业务培训、督导检查、远程调解、经验交流等的高
效化、便捷化。
(二)建设乡镇(街道)平安建设与便民服务指挥调度中心。通过在乡镇(街道)政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电子查询系统,并设立指
挥调度专岗,实现对乡镇(街道)保障民安、服务民生相关事务的受理、分流、办理、查询及宣传引导等环节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
(三)优化乡镇(街道)平安建设与便民服务基础信息化工作环境建设。为乡镇(街道)配置专用计算机和照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搭
建平安建设(综治)信息平台工作网络环境。
四、工作进度
3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下达建设任务;
4—6月,完成项目设备政府采购;
7—10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10月底,组织验收。
五、经费来源
省财政厅将所需建设经费6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与平安建设信息化工程,由省综治办牵头负责,省财政厅参与组织实施
,对项目设备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安装。市州及县市区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具体配合施工安装。10月
底前,由省综治办联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下年度重新建设。
(二)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省综治办和省财政厅要严格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省综
治办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考核验收办法,明确核拨程序,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使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作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省市县三级综治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的动态监管和日常检查督促,建立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等考
评机制,并将其纳入各地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按季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
利实施。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综治办。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