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3个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计划草案报告》(讨论稿)、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报告》(讨论稿)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查。
二、关于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该方案,明确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常务副市长章义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三、关于规范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加班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明确:(一)人民警察、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加班补贴问题,按照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市直其他部门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参照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标准执行。(三)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与休关系,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对因工作需要未能享有年休假的,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工资。(四)领取加班补贴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实行登记备案和公示制。(五)市直人民警察、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加班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市直其他部门加班补贴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六)由市人社局根据会议意见对关于规范加班补贴发放规定进行修改后,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名义印发实施,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促进滁城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房产局关于促进滁城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促进滁城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暂行规定》。会议指出,促进滁城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改善人居环境,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滁城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周边配套设施、鼓励合理购房消费、降低开发成本、加强政府调控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会议明确由市房产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暂行规定》作进一步修改,报张祥安市长、章义常务副市长、汪建中副市长和市法制办把关后,由市房产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实施,执行期限暂定2年。
五、关于调整滁城房屋征收(迁)工作机制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房产局《关于调整滁城房屋征收(迁)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该实施意见。
会议明确:(一)同意将滁城房屋征收工作按辖区分别交琅琊区、南谯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中涉及到市直相关部门及其职工的,继续按产权和管辖权实行主要领导包保负责制,市效能办跟踪督查,落实责任。(二)实行房屋调查登记、复审结论、终审认定三榜公示。市认证办要从国土、规划、房产、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房屋征收项目审核把关。(三)琅琊区、南谯区工作经费和包干经费由市财政局及时予以核拨。(四)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滁现代产业园房屋征收工作,由其管委会与所在辖区政府具体商定。(五)由市房产局牵头,根据会议意见对该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汪建中副市长审定、市法制办把关后印发实施。
六、关于调整琅琊区、南谯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琅琊区、南谯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会议明确:(一)同意将琅琊区、南谯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5元。提标配套资金1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700万元,区级财政承担300万元。(二)今后城乡低保例行提标,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调整方案,经分管财政、民政的副市长审批后实施。
七、关于市体育馆委托经营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体育局关于市体育馆委托经营有关问题的汇报,同意将市体育馆采取委托经营方式,交由台湾波力体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会议明确:(一)由市体育局牵头,抓紧与台湾波力体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二)市体育局要一如既往为市体育馆运营搞好服务,最大程度提高体育馆的综合效益。(三)继续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促进我市体育项目快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快发展。
八、关于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滁州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会议明确:(一)成立滁州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二)根据上级安排,统筹推进,元月底前完成全市调整改革任务。(三)适时召开全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对我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四)严明相关纪律,从现在起冻结涉及改革部门的人、财、物,确需动支财物的需市领导小组批准。(五)将此实施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