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的委托,副区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有关事宜。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为消除超载超限等违章车辆通行给造成的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对的安全管理,由管理处负责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在2月底前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区政府。检测所需经费从平房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收费中解决。
二、管理处作为实施主体.
应按检测报告提出的管理和养护(包括维修)意见,负责组织人员对进行管理和养护(包括维修),管理和养护(包括维修)所需经费从平房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收费中解决。
三、为加强对的安全管理
区交通局要按照的设计荷载标准,严查在上通行的超载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理;区公安分局要按照设计限速标准,设置“电子警察”,严查在上通行的超速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理。检查超载超速车辆相关配套设施所需经费由管理处解决。
四、管理处负责安全管理和养护(包括维修)工作,区建设局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并做好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