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宣传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人和事,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并确保完成县委宣传部下达的当年用稿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稿(信息)宗旨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宏扬全乡各条战线上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发生在本乡的重大事项,记录本乡群众和谐发展、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二、上稿(信息)原则
1、实行分工负责制。按乡制定的分工文件,各口上稿(信息)由各口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原则上每项工作每月上报两条信息。
2、青年为主原则。为确保信息上报数量和质量,保证每月都有信息上报,除主要领导外,全乡35周岁(包括35周岁)以下全体领导和干部都作为信息拟报的具体责任人,实现单独考核。
三、奖惩办法
新闻报道上稿任务原则上每人每年至少县级媒体上稿5篇(分管宣传领导10篇),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篇按5分/篇的标准进行处罚。由本人或与乡外人员共同署名,以宣传正面先进事迹的,且县委宣传部计算数量的稿件且有据可查的,中央级加100分,省级加50分,市级加30分,个人任务县级任务完成后,每超一篇加10分(本乡干部联合署名各得一半分,头版的加两倍分),得分情况年底统计。
四、本制度从年10月19日开始执行。(年任务按月折算,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