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作通知如下:
一、当前,正值事故多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口头重视、行动麻痹和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切实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冬季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抓实干,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
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彻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尤其是井下开采矿山,检查工作要既严又细。对地质不明、资料不全、图纸不实、手续不完备的矿山,要立即关停;对矿种不符,以非煤矿山生产煤炭的企业,发现一个,关停一个;已经整顿验收的煤炭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进行煤矿整顿验收的暂停验收。继续加大整顿力度,切实达到煤矿安全标准后方可验收恢复生产。对无视政令,边整顿边生产的矿井,一律按私开矿井处理。验收工作必须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确因验收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签字人的责任。所有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切实加强对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摸底,坚持有疑必探、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制度,坚决杜绝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要严厉打击私开滥挖违法行为。要加大力度,对不经批准私开滥挖的矿井,除按国家法律上限没收违法所得外,要坚决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今后,凡区、县所辖区域内发现两处以上违法开矿的,要按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区(县)、乡镇领导人的责任。为其供电、供炸药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要把打击私开滥挖矿山资源作为煤矿整顿验收的先决条件,凡有私开滥挖现象的区县,一律不进行煤矿整顿验收。
四、在进行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的同时,消防、建筑、化工、交通、燃气、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也要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各地区、各部门组织的大检查开展情况,分别于11月16日、20日17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