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务工、务农、创业”,努力变“返乡潮”为“创业潮”,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九江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就业创业主体,拓展就业创业空间,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以农民工“务工、务农、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激发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激情,充分发挥农民工就业创业带动效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加快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要求
1、做好本镇现有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创造就业岗位,解决农民工就近就业。
2、加大招商引资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通过引进项目尤其是农业深加工项目,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工的就业岗位。支持、指导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及在外地创业的本籍业主回乡投资创办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
3、制定具体措施,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农民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具体措施
1、优化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和本镇工业小区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积极创办企业和参与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返乡农民工就业提供合适岗位,对已成规模的种、养、加等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农民工创业信贷,加大扶持力度,镇、村干部实行“结对”帮扶,增强发展后劲。
2、加大农民工培训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为企业发展培训员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年内开办四期针对本市企业发展需要的返乡农民工培训班,增加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技能,促进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3、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实现农民工就地就业。巩固和发展粮、棉、油、麻、生猪传统产业,做强小龙虾、山药特色产业,壮大林果业。引导和鼓励农民依法流转土地、山场,发展规模经营,同时吸纳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产品营稍和从事农业开发,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
4、成立行业协会,实现农民自主创业。引导有能力、有市场、会经营的返乡农民工从事农副产品流通,组建营销队伍,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运作规范、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专业协会组织带动农产品的流通。
5、抓好镇、村挂点帮扶工作。镇、村要把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帮扶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政策上给予宣传落实,在市场信息上跟踪服务。每个村要选择1-3名懂经营、有能力的返乡农民工作为帮扶对象,建立返乡农民工联系帮扶制度,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为其创业和再就业开辟新渠道。
6、实施“绿卡”制度。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便民服务。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市场信息、项目开发、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激发农民工创业就业热情。
7、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大力弘扬返乡农民工创业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更多有志之士回乡创业,拓展就业空间,创造就业机会。
8、建立返乡人员信息登记制度。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协管员上门入户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返乡登记工作,摸清返乡人员的人数、技能、就业愿望等,实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动态。做到底数清楚、表册相符。
9、实行奖惩制。返乡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工作事关社会发展和稳定。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各村、各单位年度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评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