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便民、规范”的原则,按照城区人口增长规模,适当增加便民服务点数量。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和环卫保洁岗位,优先录用新进城人员。
4、抓住洪屏抽水蓄能电站移民的契机,对到中心城区购房的移民,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给予税费优惠,以吸引移民到中心城区落户。
5、加大住房供应量,建设高、中、低档住宅,满足不同阶层对住房的需求;继续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推进力度,保障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供应。
(五)做活服务产业,以商贸聚人气
1、对列入国家、本省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工商、税务上给予倾斜。凡落户在中心城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手续过程中,除国家核定的工本费外,免收其他所有费用。
2、鼓励农民进入中心城区务工经商并落户。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农民仍维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允许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自由流转。凡在林改后山林经营权属已落实到户的林农,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仍维持其山林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享受山林经营、管理、受益权益。
3、多方引进文化产业经营项目。采用招商等方式,吸引高档次的娱乐项目落户中心城区。
四、配套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中心城区人口三年倍增工作。同时,根据增加在校学生、增加企业员工、增加三产从业人员、增加落户人口、增加游客和流动人口等任务要求,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相应的人口三年倍增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委员会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心城区人口三年倍增计划的要求,找准定位,把握重点,根据总体目标,制定科学的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并抓好分解落实。各乡镇尤其是双溪镇、雷公尖乡、香田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到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心城区人口三年倍增目标而共同努力。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强化制度保障,细化操作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三)科学规划修编。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抓紧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考虑工业园区、工业企业、休闲旅游的发展需求,科学供应土地。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中心城区人口三年倍增计划的目标任务,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凡经考核认定完成任务的,由县乡两级财政按属地原则予以兑现奖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总任务和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序时进度目标,切实加大对目标推进的阶段性督查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