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我镇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抓实,现根据省、市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镇党委书记及村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以“三建三送”为主要内容,开展“清廉乡风进农村”活动。镇党委今年将重点在镇机关、义门村和白水村建好一个廉政文化活动室、一个廉政文化长廊,并在全镇积极开展送廉政书籍、送廉政文艺和电影、送廉政党课活动,推动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3、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从政行为。坚持和完善农村党员干部“七要七不准”(要村务公开,不准暗箱操作;要民主决策,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要厉行节约,不准巧立名目公款吃喝玩乐;要处世公道,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侵害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要顾全大局不准搞影响团结和农村稳定的事;要移风易俗,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要实事求是,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
二、完善制度,构建监督约束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镇党委与各村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指导各村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重要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全面推行“两重两轮票决制”,即:坚持重大党务实行先党外征求意见,再在党内进行票决,重要村务实行先党内酝酿讲座,再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票决。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一事一议”制,凡是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出让、宅基地分配、集体收益分配、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公布落实情况。
3、完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村民理事会,完善议事制度。建立镇(村)情民事恳谈制度,由镇、村每年至少安排两次镇(村)情民事恳谈,就镇(村)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提案,答复解释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通报镇(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并公布落实情况。
4、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方针政策、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它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镇财务收支、干部任免交流、干部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
5、继续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镇、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6、切实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各村每季度一次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村集体的各项收入、支出以及其他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具体应公开的项目详见《村务公开目录》。同时,各村须在村务公开栏的一角设立群众“点题公开”及“回音壁”栏目,根据群众点题要求进行公开有关事项。
7、建立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在镇、村干部中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镇机关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述职述廉。村干部每年要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村民代表对报告的质询和评议,并将民主测评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8、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镇、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严格执行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从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来源到项目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机制。
9、健全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坚持“乡财县管”、“村帐乡代理”制度,逐步推行基层“一把手”不直接管理财务的规定。坚持村报帐员不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制度,规范村级报帐制度。村级财务实行备用金制度,村级财务收入一律使用由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支出一律要使用正式发票,杜绝白条现象。严格控制农村基层招待费用。
10、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村级党支部要设立一名纪检委员,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镇党委反馈有关信息。
三、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
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府在一楼办公室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首问负责制、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办事程序等上墙,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
2、设定“便民服务日”。我镇将每个星期二定为本镇的“便民服务日”,在“便民服务日”安排专人坐班,负责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作好工作记录。
四、监督惩处并重,构建激励惩戒机制。
1、构建考核机制。镇党委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建立村干部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经济审计组,负责对各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群众反映较为突出问题的审计监督,并把审计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3、开展评选“百姓心中好村官”活动。年终,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实际,结合述职述廉、民主“两评议”及平时工作表现等,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比,按每村一名评选出“百姓心中好村官”,在本镇范围内进行表彰,并将评选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