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变和进步粮食综合出产才能,确保全市粮食供求均衡和粮价根本不变
(一)严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治理法》和《根本农田维护条例》,执行最严厉的耕地维护准则。疆土资本部分和农业部分要依法增强对农用地和乡村承包地的治理,不得私自将耕地改为种树、鱼塘等非农业栽种用处,严禁违法违规占用、破坏农田。要接纳实在可行办法,不变根本农田面积,加大根本农田建立和维护任务力度,不变和进步粮食综合出产才能。
(二)仔细落实对种粮农人直补政策,张榜发布补助规范、金额、兑现方法,承受群众监视,将直补资金真正补助到种粮农户。各级有关部分要增强对补助资金的治理和监视,严禁截留、调用。
(三)鼎力开展“订单粮食”,添加农人收入。要对峙以市场为取向,培养、引进优质、适销、高效的粮食物种,添加农人种粮的比拟效益。仁怀、习水、桐梓等地要实在抓好高梁、小麦的订单栽种,知足以茅台酒厂为主的白酒酿造企业原资料需求。要进一步丰厚和完美“订单粮食”的内在,积极探究市场经济前提下农人、企业双赢的长效机制。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追求促进地盘运用权流转的新路子、新方法,进步耕地的应用率和产出率。对种粮大户,要赐与重点培植和协助。
(四)依照省、地、县当局粮食事权划分,健全市、县粮食储藏准则和调控机制。在市级储藏粮4.4万吨和各县、区(市)依照2011年粮改确定的粮食储藏规划的根底上,依照“产区坚持3个月销量,销区坚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逐渐充分到位。要树立健全市、县储藏治理准则,做到严厉责任,严厉治理,轮换标准,数目真实,质量无缺。
(五)树立中长时间粮食供求总量均衡机制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本年内,市、县要制订粮食应急保证预案,确定和落实粮食预警调控目标。粮食、农业、物价等部分要增强对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的监测剖析,执行粮食出产、消费、库存、价钱、信息的按期发布准则,把当局的调控落实到详细任务上。
二、以产权准则变革为重点,具体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变革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变革的总体要求是:执行政企分隔,推进兼偏重组,消化前史负担,调整企业根本结构,发扬区域优势,合理应用资本,完美法人构造,转换运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立运营、自傲盈亏的市场主体,进步市场竞争才能,更好地发扬主渠道效果。
(二)加速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准则变革,量体裁衣搞好企业重组和组织构造立异。连系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资产情况,执行分类决议计划,全体推进的方法施行产权准则变革。资产情况优秀的企业,经过革新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成为当局粮食调控的载体。资产与欠债持平并略有净资产的企业,国有资产悉数退出,国有企业职工悉数解除劳动关系,经过吸纳社会本钱或职工入股进行改组革新,组建新的股份协作企业。资不抵债的企业,准则上执行租赁、出售、破产、封闭。重组后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要充沛应用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备等资本,鼎力开展社会化粮食储运系统、粮油精湛加工和粮油财产化运营,积极推进粮食连锁运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畅方法。
(三)实在处理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中触及职工亲身好处的问题。要依照省、市人民当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变革和开展的定见及国有中小企业变革的有关规则,在普遍寻求职工定见的根底上,经职代会经过,制订既契合政策规则又实在可行的改制方案,重点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处理好内退人员的生涯费问题,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处理好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要经过措置资产、分期归还等方法,逐渐消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三是妥帖处理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续保问题。企业改制本钱首要由企业自行筹措,各级财务部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要持续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赐与支撑,依照黔府发[2002]1号文件精力,持续落实各类财务搀扶性资金;各地要依照事权财权划分的准则,对产权准则变革任务赐与需要的经费支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不逃废银行债权的前提下,依据变革需求依法措置自有房产、修建物以及企业运用的划拨地盘的收入,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安顿职工。企业出售让渡资产发作的税费,按市人民当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变革开展的定见》(遵府发〔2011〕12号)文件规则处理。对有坚苦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运用的出产运营性用房和地盘,按规则顺序审核同意后,减征或免征两年房产税和城镇地盘运用税。
(四)仔细落实宽和决国有粮食财政挂账问题。要严厉依照《财务部、国度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审计署、国度粮食局、国度农业开展银行关于印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政挂账处置定见〉的告诉》(财建〔2012〕187号)规则,对经审计认定后的政策性挂账,由县级以上粮食行政治理部分集中治理。对企业已剥离的政策性挂账响应占用的农业开展银行借款,已处理资产典当的,该当实时解除典当关系。运营性亏本由原有企业承当,要依照“债随资产走,资产与欠债相一致”的准则,妥帖落实银行债权,不得借变革之机,逃废和悬空银行债权。
三、依法增强粮食市场治理,维护粮食正常流畅次序
(一)严厉粮食市场主体准入准则。既要对峙市场主体多元化,又要严厉天资规范。市、县粮食行政治理部分要依照国务院和省当局关于资历审核治理任务的要求,对曩昔曾经处理粮食收买营业执照而未经粮食行政治理部分审核赞同和往后申办粮食收买营业的,必需持地点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治理部分审核发给的《粮食收买答应证》,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核准注销后,方可从事粮食收买运营运动。未经粮食行政治理部分答应或许未在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注销私自从事粮食运营运动的,依照《粮食流畅治理条例》和《无照运营查处取缔方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处分。粮食行政治理部分要实在增强对粮食收买市场的监视治理,对获得粮食收买资历的企业和个别工商户要进行按期审核。粮食、质监部分要按职责分工,增强对原粮和粮食产物质量的监视查验,确保食物质量平安。
(二)强化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管和调控。要制订全市粮食市场建立规划,重点抓好市级粮油买卖市场的改(扩)建任务和产区粮食集贸市场建立,完美市场设备,提拔效劳功用,逐渐完成大宗粮食买卖入市进行。一切从事粮食批发和零售的企业要承诺包管市场供给、不变市场粮价的义务。准则上,我市粮食收买、批发和年发卖量在200吨以上的零售企业的最低库存量不该低于昔时运营量的10%。各地要依照省、市规则,增强对当地粮食批发商、制品粮加工企业、超市等粮食运营企业在正常状况下的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数目的监管。在市场粮价呈现不合理上涨时,要接纳节制批发企业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批零差率等办法不变市场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