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状况,创造优美城市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环境卫生
1、做好自查工作。
各社区针对管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①污水外溢问题,②道路破损问题,③无人管理厕所问题,以图片(配文字说明)的形式于6月9日前报办事处综治办。
2、各社区要做好辖区环境治理工作和单位环境监管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社区卫生达标考核细则”办事处进行常规检查的同时,每半个月对各社区进行一次考评(副细则),其中“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进行打分,评比,总结评比分“好”、“中”、“差”三个等次。每次评比后,对评比结果进行全办事处通报,按照各社区的得分进行排名。评比中,出现一次差的,督促社区自行整改;出现二次差的,该社区领导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出现三次以上差的,记事故。
3、办事处每半月召开“创卫调度会”,通报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4、针对前期统计垃圾积存问题,以先易后难的方式,协调环卫所、社区尽快处理(尽量在一周内处理),对于长期、大量积存点,协调环卫所动用机械设备处理(有些地方可以以公益劳动的方式解决)
5、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制度,社区以报告单形式(由办事处制定)上报对垃圾和污水等问题的处理情况,无力解决的由办事处上报到区有关部门。
二、“门前三包”工作
定路为样板街(已与市容局商定),各段责任到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定期对“门前三包”监督员查岗,每周召开例会,加强劝说力度。对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有关商户以书面形式(网络已坏)报市容中队。
三、爱卫工作
1、在按照区爱卫办安排的统一灭蟑,灭鼠的基础上,针对各社区每月上报的蟑、鼠摸底表,办事处调配蟑、鼠药,开展有针对性重点地区的灭蟑、灭鼠工作,按实际投药量,投药区域考评,半月检查时一并考评投药效果(鼠密度不超过1%,蟑螂侵害率不超1%,有蟑房间蟑螂只数不超3只)
2、每周五安排“周末卫生清扫日活动”,包括清理垃圾,清除三乱小广告等活动,如无大型活动,各社区在各自管区开展,办事处轮流参加社区清扫活动。
四、健教工作
1、除各社区按工作安排开展健教活动外,办事处每月组织一次大型健教活动,包括讲座、文化体育活动等形式。
2、健教宣传栏每社区制作一块,交替使用,宣传内容由综治办统一提供。各社区每两个月交换一次,安排如下:
五、档案资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