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组织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探索,通过从小到大扩大覆盖,自下而上提升层次,由内向外多方带动,在公推直(公)选基层干部、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党务政务公开、保障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等方面不断突破,创造了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认真总结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和实践,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把握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对于把党内民主向纵深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与经验
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党内基层民主不断扩大、不断深入的发展历程,总是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创新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力指导,上下互动使党内基层民主在正确的方向下充满活力地推进。对基层的创新,上级党组织总是加强指导、及时规范、总结推广。1998年的巴中会议,不仅使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在全省推广,更加快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的推行。2005年新都会议,确定了30个党内基层民主试点县,党内民主开始从扩大公推直选、实行社会评价、推行三联制度、开放基层党务、扩大全委会权力五个方面系统推进。200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全省有几十万人报名参选,竞争空间激烈。正是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拥护,党内基层民主的发展才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程序性民主+实体性民主。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既注重通过制度规定赋予党员切实的民主权利,又注重通过程序设计确保这些民主权利的落实。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调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从程序上保证了群众公认原则在干部初始提名、考察谈话、任前公示、票决任用等诸多环节的落实。为了拓展党代表的行权空间,各地通过建立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在保证党员享有的权利外,赋予了党代表审议权和表决权、视察权、监督权、评议权、建议权,并通过建立年会制度、视察制度、提案制度、评议制度、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等,保证了党代表真正享有和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创新性+实用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既强调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不断改革创新,又强调必须有利于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书记,实现了选好人与选好的任期目标的有机结合,无疑是选拔基层干部的一种创新之举。但在民族地区,由于考虑到宗教信仰等因素,公推直选一般是谨慎推行。再如,在干部民主推荐过程中,一方面强调扩大群众参与面,另一方面又强调信息对称,注意把参与推荐的群众限定在知情者范围内,较好地避免了民主推荐的“失真”。
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总是与人民民主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要借鉴人民民主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来加快推进党内民主,又要把党内民主的一些新的探索运用到人民民主之中。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书记,就是同步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模式之一,“公推”扩大的是党外群众的发言权,体现的是党外群众的参与;“直选”扩大的是党员的选举权利,体现的是党内的公认。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同样也带动和促进了基层人民民主实现形式的探索,如党务政务公开的相融互动、同步推进,一些地方开展的公推直选乡镇长候选人、乡镇人大代表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