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矿产开发领域专项治理。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管理,制定探矿权设置投放和公开出让计划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严格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备案制度,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规审批和出让、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制定《新余市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处理意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工作廉政建设规定》。开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统一使用标准的矿业权出让合同范本。规范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事项公告办法,加强对土地征收、出让、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对闲置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专项清理,继续开展对违法违规用地监察,认真整改卫片检查列出的问题,协助做好违法土地问责工作。
五、严肃纪律,严厉查办违纪案件
认真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行使、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继续加大对土地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措施,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整治一个单位、教育一批干部。要全面推行“一案三报告制度”,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情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报局纪检监察组织备案制度。
切实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做到“四个亲自”。要注重从信访案件中分析纪检监察信访动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对市纪委和市局纪检组交办的信访件,必须认真了解核实,按时上报查处结果。
着力提高纪检干部执纪办案能力。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增强纪检干部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纪检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事业,自觉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