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确定公开的范围和时间。(1)公开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2)公开时间。应与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获得;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知悉。每项重要权力行使后要根据规定的公开范围、时限要求及时公开,不得无故拖延,不能有遗漏。
6、确定公开载体。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宣传及覆盖面,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在载体的选择上,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既要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还要有一定的超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