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特点和就业预期,省人社厅将按照“自主择业,分类指导,完善制度,搞好服务”的思路,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级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全省及各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帮助广大用人单位和外出务工农民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引导企业树立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的用人观念,引导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就业预期,引导广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招工难”现象,为促进农民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分类指导,提高服务效果。一是针对已落实岗位的农民工,积极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探索建立培训资金直补企业的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工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农民工技能就业、岗位成才,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二是针对准备外出尚未落实岗位的农民工,精心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及时将就业信息和培训信息进村入户、送到农民手中,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实现有序转移就业。三是针对仍在观望的农民工,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劳动保障协理员作用,提供“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和服务,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合理定位工资预期,实现及时就业。四是针对不准备外出的农民工,实地了解原因,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对回乡就业的人员,乡镇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及时将本地企业用工信息送到他们;对返乡创业的人员,由农民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使他们能够成功创业。
(三)完善服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四项制度,将城镇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服务项目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农民,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统筹就业和平等就业,力争做到城乡一体、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确保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转移就业能力的农民都能够得到方便、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进而实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