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贡献
(1)向上级额外争取的资金,每10万元得1分,最高可得5分;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成功引进一个市创业办认定的投资项目加2分,最高可得6分。
2.表彰奖励
主要考核科室、大队整体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排名情况,是否获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
(1)主要业务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综合表彰,加3分;
(2)主要业务工作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单项业务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3)单项业务工作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加0.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表彰或荣誉必须是2013年度内获得,以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3.信息宣传
结合我局已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信息宣传工作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基础上,还作为科室、大队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被《建设》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0.5分,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以市执法局名义发表信息和文章的分别奖励1分、3分、5分。
四、考评结果认定及运用
1.局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年终总结。被考评单位绩效考评总得分=业务工作实绩得分+行政能力建设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工作奖惩附加分。考评结果作为科室、大队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获得绩效考评前三名的科室、大队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他
1、局执法督查科分解下达绩效管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大队)及牵头人。
2、各科室、大队要提高对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完整归集相关书面材料,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