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区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2012年6月2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灭火、抢险救援的医疗救护,为确保全区卫生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做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卫生系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环境。7月底前,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局办公室;10月1日前,区卫生系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对区属各医疗单位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灭火演练。各单位在8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演练,通过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在9月5日前将灭火演练情况书面汇报至局办公室。
2.加强灭火医疗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要成立灭火应急救援医疗队,制定灭火医疗应急救援预案,保障灭火医疗应急救援药品、物资储备,并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保证医疗队的灭火医疗救治水平。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板报等方式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引导单位职工通过互联网、消防教育馆等渠道学习消防常识,形成人人知晓消防安全知识,人人参与消防安全保卫的良好氛围。
2.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在9月底前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并组织本单位消防人员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操作培训确保每名消防人员都会正确使用。
四、工作步骤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21日至30日)。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及灭火应急医疗救援能力进行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及应急医疗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