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5、以发挥引带作用为重点,建设“先锋型”党员队伍。
(1)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双带”本领。要走出去“换脑子”,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开拓视野、寻找差距,解放思想、学习方法;要请进来“教方子”,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与农业院校、农业部门结成培训对子,依托党员电化教育网络开办培训班;要走下去“指路子”,广泛开展“送科技上门”活动,组织农、林、畜、水等部门,依托村级阵地,对党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指引他们走上科技致富道路。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兽医局、科协、扶贫办、开发办,各乡镇
(2)创新活动载体,发挥“先锋”作用。实施村干部“头雁”工程,结合开展“村官承诺考评”活动,引导和鼓励村干部确定致富项目,结对帮扶贫困党员群众,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深化“支部+协会”运作方式,将创建党群经济联合体活动向纵深发展,探索推行“企业+基地+农户”、“支部+专业合作社+党员示范户”的模式,充分发挥骨干党员的产业技术优势,结对帮扶贫困党员,促进共同致富。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科协,各乡镇
(3)创新激励措施,增强“引带”效果。抓好项目扶持,把科技含量高、投资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向党员“双带”户倾斜;抓好资金扶持,深入实施“贫困党员帮扶工程”,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弱势党员生产生活困难,支持农民党员创业;抓好典型示范,大力推行党员责任区制度,发挥农民党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先进作用。大力宣传报道、评比表彰“双带”先进典型,把党员的精力集中到抓发展、促发展上来,在广大党员中形成以发展为先、以发展为重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农业局、发改局、团县委、妇联、科协,各乡镇、金融部门
(三)全面提升执行力
1、着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1)注重决策前调查研究。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增收、民生事业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查找新问题、研究新办法,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注重决策中民主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符合实际、符合发展、符合百姓意愿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智慧的结晶,使决策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3)注重决策后健全完善。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在实践中检验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对决策进行必要调整和完善,使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加符合发展实际,更加符合百姓意愿,更好地推动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着力提升督查督办水平。
(1)突出督查督办重点。围绕推动“四兴”发展战略,突出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科学确定全县专题和重点督办工作,以督办工作带动各方面工作深入开展。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委
(2)加强督查督办队伍建设。从落实工作、推动发展、强化督办实效出发,选配德才兼备、政治坚定、作风扎实、能力全面的干部充实到督查督办队伍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深入研究督查督办的方法措施,不断提升督查督办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委
(3)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制度。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包重点项目、包重点信访案件等包保制度,实行战线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做到专题工作专人负责,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4)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期汇报制等制度,大力倡导雷厉风行、创先争优、超越自我的优良作风,保证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有效落实。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委
3、着力提升组织协调水平。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县级四个班子常务领导与组织、纪检、政法、宣传等部门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大信访问题等联席会议,沟通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
(2)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树立大局意识,凡是涉及全县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要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限制,由战线领导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推动发展、破解难题、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4、着力提升考核激励水平。
(1)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围绕县委确定的专题和重点工作,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增收、改善民生等重点,进一步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政法委、财政局、招商局、安监局、计生局、审计局、农业局、农机总站、畜牧兽医局、信访办、大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