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推进、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维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推动建立维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维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维护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动包河跨越赶超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提高全社会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平安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维护的社会氛围。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维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升维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重点
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维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食品药品平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入口商品、汽车配件、家电、手机、食品药品、种子、农资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四、工作方法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上旬至1月中旬)各街镇、包河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和区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本方案制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011年2月底)各街镇、包河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和区有关部门、单位依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外地本部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街镇、包河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和区有关部门、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