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和生活节奏加快,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对身体健康和营养早餐的要求越来越高,“便捷、卫生、营养、丰富、实惠”的早餐成为市民追求的方向。为进一步满足市民的早餐生活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民心早餐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行相结合、规范整顿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着力对我区早餐业进行规范、完善和发展,建立符合市场需求、布局合理WWw.Dljs.net的早餐服务网络,让广大市民吃上价廉物美、品种齐全、方便快捷、营养丰富、温热可口、干净卫生的早餐。
二、目标任务
年末,规划建设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民心早餐工程”经营网点37个(其中:济办12个、中心办10个、新安办12个、工业办2个、矿山办1个),让群众吃上物美价廉、干净卫生的早餐。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成立上街区“民心早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
(二)创建示范店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
济办、中心办、新安办各选择2家早餐店,工业办、矿山办各选择1家,按照“民心早餐示范店”规范标准(见附件),严格进行整治,7月30日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申报,经验收合格后8月15日前授予“民心早餐示范店”匾牌。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6日至11月30日)
在总结示范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民心早餐工程”。各镇办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明确分工,密切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建设完成全区37家民心早餐网点的目标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民心早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在前期督导检查和各镇办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按照标准对各镇办所有民心早餐网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接受市民监督。年底,区政府将对“民心早餐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民心早餐工程”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区“民心早餐工程”经营网点标准,规范其经营活动。
(二)着力抓好早餐网点建设。区有关部门(市政、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要把早餐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制订早餐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新建居民区,早餐网点要与整个工程同时设计、同时交付使用。对老居民区,现有存量营业用房难以满足早餐经营需要的,要规划建设早餐经营用房或临时点(摊),优化早餐网点布局,方便市民生活。
(三)鼓励经营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社会信誉高、有规模实力的餐饮经营企业设置“民心早餐工程”连锁店,或利用流动餐车向餐饮网点不足的地方开展定点配送供应。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对外经营早餐。
(四)建立和完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要求,实施对早餐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坚持日常指导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民心早餐网点,尤其是示范店的督促检查。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中止经营早餐或达不到标准的民心早餐网点要予以摘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原享受的优惠政策同时取消。
(五)加大对现有经营早餐店(点)的引导规范力度。继续加大马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对现有持证经营的早餐店(点)进行规范整顿,纳入“民心早餐工程”范围管理。所有早餐经营店(点)按卫生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对一拖再拖、整改不到位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早餐经营店(点)坚决取缔,为实施“民心早餐工程”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