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问题家长,是指对子女在品行养成教育上存在严重失当或者严重缺失的家长,简言之,在子女品行教育上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家长。问题家长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溺爱型。由于当今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因此孩子们从小所受到的宠爱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很多家长并不认为自己给孩子过多的娇惯,这正是问题家长的可悲之处。可以这么说,绝大多数问题生都是在溺爱中长大的。他们所受到的溺爱,可能来自父亲或母亲,也可能来自父母双方,甚至还来自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溺爱的突出表现是:迁就、纵容。因此从小养成了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识。这种孩子的责任意识非常淡薄,往往随心所欲,不计后果。有些家长虽然也批评甚至用打骂的方式“教育”过孩子,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是蜻蜓点水,就是受他人“劝阻”而草草了事,根本不能触及孩子的心灵。有些家长直到孩子将近成年,还用诸如“宝贝儿”“乖乖肉”等妮称跟子女谈话,还不敢直接了当的批评孩子,更不敢给以惩处,生怕孩子承受不了,这样的家长大多对子女的评价是“服软不服硬”。这样的“呵护”,足以见得溺爱程度之深。
放任型。溺爱必然导致放任,二者犹如一对孪生姐妹。但放任不仅仅源自溺爱。有的家长由于为了发展孩子的个性,由让孩子有充分的自由变为放任自流;有的家长由于忙于生计或者工作任务繁重,无暇顾及孩子,给了孩子缺乏应有约束的自由;有的家长由于夫妻关系紧张甚至离异、长期外出等特殊原因无暇顾及孩子,给了孩子缺乏关爱的自由;有的家长由于孩子患有先天或后天性疾病,对孩子由要求放宽逐步变成放任自流;有的家长由于有赌博、酗酒、歌舞等嗜好,甚至生活作风糜烂,无暇正常跟孩子在一起,给了孩子不应有的自由。放任与溺爱所造成的结果类似,这种问题家长培养出来的孩子由于习惯差,难管教,一般孩子往往避之惟恐不及,而有相同问题的孩子很快会形成小团体。
粗暴型。孩子在小时候对家长的简单粗暴言行虽然能够逆来顺受,但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和方法也潜移默化地移植到自己的身上,他会很自然地以粗暴的态度和方法对待同伴。到孩子进入少年期,他自然会对父母“还以同样的颜色”,弄得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比较紧张,这样的问题生往往还会粗暴地对待老师。“棍棒教育”下成长的孩子暴力倾向明显,偏爱用拳头说话,有比较强烈的霸主意识。这样的孩子如果迷恋钱色,很容易堕落为社会黑恶团伙的成员。需要说明的是,粗暴型家庭教育问题,大多存在于“夫权”思想比较严重的家庭,妻子几乎没有话语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封建家长制已基本被平等民主制取代,但在个别家庭,由于种种特殊原因,封建糟粕还在大行其道。
矛盾型。这里的矛盾,是指父母在对待子女的要求上不能够相互统一,而常常是相互抵触,使得正确的意见不被采纳,而错误的意见反倒占据上风。矛盾型的家庭教育,大多是由于夫妻都很“能”,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都很有主见,当着孩子的面就争论甚至争吵起来,真可谓“强强对话”,结果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演变为夫妻争斗,孩子却作壁上观。夫妻在教育子女上产生矛盾的原因,首先是溺爱孩子的一方因出身背景、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条件在夫妻纷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能够得到家庭其他成员的附和,持正确意见的一方只得败下阵来,无果而终;其次是持错误意见的一方在虚荣心的作用下固执己见,采用不配合甚至不吃饭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就范,持正确意见的一方只能以“免作气”求得家庭的平静(其实不可能长久);再次是夫妻双方对待子女的态度和方法迥异,一方过于宽容体贴,一方过于苛刻粗暴,前者是孩子受到后者伤害后的抚慰师,后者也需要和希望前者帮助抚平孩子的“伤口”,这种夫妻在教育孩子上看似默契的的互补性,其实有一种潜在的宽和严之间的相互矛盾性,不能理性地解决孩子的思想问题,治标而不治本。
托管型。现在不少家长当孩子出生后就远走他乡挣钱,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等人照看,这种“留守儿童”由于长年缺少父母的监护,他们比放任型家庭的孩子还自由,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当代青年夫妇应该妥善处理好挣钱和育子的关系,目光要长远些,不能满了家里的钱袋子荒了孩子的脑袋子。不管爷爷奶奶们各方面条件多么好,都无法替代父母直接对子女的教育。由于隔代教育不可避免地存在溺爱、代沟等固有的缺陷,对少儿健全人格的形成非常不利。有的年轻夫妇并未“远走他乡”,出于种种考虑,也把孩子交给单独居住的老人照看,虽不是长年累月天天如此,也偶尔看看孩子,但孩子大部分时间是跟爷爷奶奶们在一起的,自然会在孩子的身上留下隔代教育的影子。
残缺型。我国的年轻夫妇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父母离异的孩子越来越多(《心理医生》2007.10:民政部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共有190多万对夫妇离婚,比上年增加7%,我国妇联统计,67%的离婚家庭有孩子),孩子是父母离异的最大受害者(《心理医生》2007.10:美国耶鲁大学的耶鲁儿童研究中心主任阿尔勃特•索尔尼特认为,“离婚是威胁儿童的最严重和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之一)。父母离异的孩子大多生活在单亲家庭,由于缺少父母的共同管理和教育,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失。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成为父母离异讨价还价(或争抢或推让)的筹码,那么给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还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如果父母是由于其道德品质问题而离异,待子女稍谙世事后,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父母也可能成为子女做人行事的参照对象。如果父母离异后把孩子甩给爷爷奶奶们照看,那么比上述“托管型”教育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大。残缺型家庭教育给孩子说谎创造了便利的条件,因为这种孩子一般有两个互不通气的家,孩子可以在“彼家”和“此家”之间周旋,制造一些借口搪塞父母的查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六种类型是为了表述的方便而分别阐述的,家长在教育子女上的问题不一定是单一的,不能孤立的、片面的查找家长教育子女的问题,而应该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厘清主要和次要问题,以利于家长与老师、学校有效地配合转化问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