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
平均预期寿命是指已经活到某年龄的人,平均还有希望存活的年龄。假定有同时出生的“一代人”,按照某一人群的年龄组死亡率先后死去,直到死完为止。通过计算,可以了解这一代人总共活了多少年,预期每人平均可活几年,活到某一年龄时尚存多少人,这些人在今后若干年内的死亡机会多大,已经活到某年龄的人平均还可以活几年等等,因此,它又是平均生存年数。
我国早期历史上关于平均预期寿命的记载,未见详细报道。近代见于1929~1931年萧富德编制的中国农民生命表,当时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34.85岁,女性为34.63岁。解放前,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大约为35.0岁;到1957年,由于婴儿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平均预期寿命上升较快,达到57.0岁,平均每年提高1.5岁,老年人口也相应增加; 6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平均每年约提高0.3—0.5岁。1963年全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1.70岁;1973~1975年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63.67岁、女性为63.31岁。此后,平均预期寿命增长的速度有所加快,1981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67.88岁。各年龄组的平均预期寿命随着年龄增加而下降,到了老年期下降速度更为明显。目前一般城市人口理想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5岁,即从0岁开始,每个人都有希望活到75岁,而到75岁时,其平均预期寿命仅有8.O6岁,达到长寿期之后平均预期寿命则降至3.44岁以下。到1989年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增长到71岁左右。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尽一致,从而确立了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地理分布模式(表7-15)。
表7-15 1981年我国各年龄别平均预期寿命年龄(岁)
众所周知,平均预期寿命既是评价健康水平的客观指标,也是一个与社会老龄化程度密切相关的指标。据报道,以湖北省武汉市为城市的代表,以麻城县为农村的代表,分别研究其平均预期寿命,并与广东省广州市和英德县的研究结果作了对比分析,其结果如表7-16。
表7—16 城市和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比较
由表7-16可见,武汉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高于麻城县,广州市高于英德县,表明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高于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