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防洪应着重加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中积聚的人口和财富也越来越多。在我国的城市中,人口总数占全国总人口的10%,固定资产占全国的70%以上,工业总产值及上交利税占80%以上,科技力量占90%以上。城市发展又往往离不开河流和湖泊。在我国现有的450座大中城市中,300多座都有防洪任务,其中与大江大河有密切关系的重要城市有25座。因此,城市的防洪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在这300多座城市中,80%的防洪标准低于50年一遇,65%的防洪标准低于20年一遇,一般县城的防洪标准更低。
城市防洪除了和外部江河以及上游水库和蓄滞洪区的密切关系外,也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城市中房屋密集,道路硬化,改变了洪水汇流规律。城市洪水的汇流时间比市区外一般缩短2/3以上,因此洪水的峰和量都大大增加;其次,城市化的结果也造成了“热岛效应”,气温上升,增加了暴雨出现的机率和强度;第三,在城市建设中,为了发展公路交通,往往把原来的河沟堵塞,排洪断面缩小。加上早期修建的桥涵孔径较小,造成排洪困难。
城市防洪标准的制定,除应和江河总体防洪规划统一考虑外,同时还要把防洪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
(三)长期持久地推行水土保持是改善防洪条件的基本方针
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5。每年表土流失量达50亿吨以上。每年平均从河流带走的泥沙约35亿吨,其中约12亿吨淤积在河道、湖泊、水库、蓄滞洪区和灌区之中。水土流失以黄河和长江最严重。黄河每年进入三门峡的泥沙达16亿吨,占全河流总输沙量的45%。其中的11亿吨输送入海,占全国入海总泥沙量的50%。长江宜昌站以下干流和主要支流入干流的泥沙总量约7.4亿吨,占全国每年总输沙量的21%。年平均入海沙量4.7亿吨,占全国入海沙量的25%。泥沙淤积河道、水库等,给河道行洪和防洪工程的管理运用带来一系列困难。因此,减少水土流失,是我国防洪的重大问题之一。截止80年代末,我国已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万平方公里,但是,陡坡开荒,森林过量采伐,开矿、修路等又不断制造新的水土流失,其结果是水土保持的治理速度低于破坏的速度,防洪困难进一步加重。
当前世界各国水土保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水土保持的成效与经济发展同步或超前,以能够显著地制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例如欧洲和日本;一种则只注意追求经济的短期增长,不顾水土流失的危害,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后一种情况下,防洪能力日趋下降,洪水灾害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这种经验值得我们引起注意。
森林过度砍伐与长江流域洪水增长有明显的相关关系。例如四川省50年代初森林覆盖率达19%,经过1958年大炼钢铁,毁林开荒,到1962年,森林覆盖率下降到6.5%。川中丘陵几乎砍光,西部三州国有林区年采伐量超过生长量的2倍以上。到1989年,长江流域主要森林省的森林资源仍在减少,水旱灾害因而增加。仍以四川省为例,50年代发生水灾4次;70年代8次;80年代年年都有发生。云南、湖北、江西等省也有大致相同的洪水发生次数上升趋势。长江的天然调洪湖泊洞庭湖,由于泥沙淤积和围垦,湖面面积由18世纪初的6000平方公里,到1949年缩小为4350平方公里,1980年则只有2840平方公里了。调洪能力越来越小。黄河的水土流失对防洪的危害更加严重。事实证明,掠夺式地开发自然资源和破坏自然环境的活动只能受益于一时,最终必然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恶化,水旱灾害加剧,受到大自然的惩罚。长期持久地推行水土保持工作是提高防洪能力的根本措施之一。
(四)水利工程的环境效果
江河治理不仅直接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也同样应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因此,水利建设不仅要计算它的眼前效益,而且应该把环境保护纳入水利规划范畴,使水利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把不利的生态后果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修建水利工程后带来沙漠化扩大、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环境问题。就防洪工程而言,也有环境问题应该注意,例如大坝失事和堤防下沉等所造成的危害。
1963年8月海河大洪水和1975年8月淮河流域大洪水,都曾出现严重的水库垮坝事故。以“75.8”淮河洪水为例,位于暴雨中心区的板桥和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相隔一小时,相继漫坝。五六个小时下泄洪水量约9亿立方米,给下游地区造成毁灭性灾害。据调查,洪水越过京广铁路时,水头前锋高达9米,遂平县城被毁,河南省23个县市和106万公顷农田被淹。820万人受灾,26000人死亡。京广线冲毁102公里,中断行车18天。
溃坝统计表明:①全国溃坝总数约为全国总坝数的3.4%,其中,中型以下占溃坝总数的99%。②这些溃决的大坝多是在“大跃进”和十年动乱两个失控时期修建的,坝工质量较差。③造成溃坝的主要原因是洪水漫顶和土工事故(裂缝、管涌、冲蚀、滑坡),其中洪水漫顶占51.5%,土工事故占38.5%。可见中小型水库设计标准低(包括大坝和溢洪道)和施工质量不高是渍坝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