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是防洪减灾的重要法则
人类是自然统一体的一部分。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为了创造更适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需要克服和改造不利的自然条件,同时也应注意正确理解和顺应自然规律。在防洪方面的教训可以举出许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大量增加,为争取生存空间,人们遂逐步向河滩、湖滨、山地和滨海发展。沿江河的洼地以往是洪水的天然滞蓄场所,如今许多已被围垦,甚至河滩地也被圈占。长江中游大通湖以上原有通江湖泊22个,总面积17000平方公里,总容积1200亿立方米。到目前为止湖泊面积减少了6700平方公里,容积缩小了567亿立方米。我们一方面在江河上修建水库,以增加必要的调蓄洪水的能力;另一方面却又将原有的天然调蓄洪水的通江湖泊盲目围垦,人为加重防洪负担。类似的盲目发展还突出表现在行洪区和蓄滞洪区内。近年来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也给防洪带来新的问题。为节约投资,新建设施多位于低洼或临近河港地区,地面高程有许多比周围农田还低,又不愿投资设防,大水来到,往往先于农田被淹。1991年苏州、无锡水灾损失大,这是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时,经济和人口的增长不仅要适应经济规律,同时也要遵循自然规律,明确地建立社会环境应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
森林过度砍伐和陡坡开荒将大大增加水土流失。由于修建水利工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防洪能力,但是泥沙对水库、湖泊和河道的淤积却逐渐蚕食和削弱着目前已有的防洪能力。事实证明,掠夺式地开发自然资源和破坏自然环境的活动,只能受益一时,最终将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水旱灾害加剧。因此,长期持久地推行水土保持工作,是提高防洪能力的根本措施之一。
河湖洲滩和洼淀是天然的洪水容蓄场所,小水时闲置,而大水时行蓄洪。因此,这些地区的开发方式应不同于其他地区,而应首先服从于防洪的需要。然而实际上,人们为了眼前的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有时不计后果,盲目开发。以海河洼淀为例,1963年海河大水时,洼淀蓄洪54亿立方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此后,海河没有再发大水,洼淀内新建了2270个村庄,垦殖了440万亩耕地,居住着180万人口,甚至华北油田和大港油田的一部分也在其中。还有些地方竟在行洪河渠和湖泊出口处与水争地,妨碍了水系畅通和削减了调洪能力。这在全局看来固然是后患无穷,在局部也将因洪水危害而得不偿失。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口和经济的重压,人们不停顿地向自然索取,以致无暇冷静地思考和总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掠夺式的开发后,将会发生什么情况?我们将留给后人一个什么样的世界?1991年江淮大水的惨痛损失给我们敲起了警钟。它告诫我们,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口的繁衍,不仅要注意经济和人口规律,同时还必须注意自然规律,必须树立人口、经济、环境之间协调发展的观念,否则,将会遭到自然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