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资源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领土辽阔的国家,但在森林资源方面,却是一个覆盖率低,人均林地少的国家。我国的森林资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宜林地区广,森林树种丰富。我国地域辽阔,领土从寒温带到热带,地形多种多样,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具有发展森林的优越自然条件。据估计,宜林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四分之一以上。热带季雨林、亚热带常绿林、温带落叶阔叶林等在我国分布都很广。我国的树种丰富多采,乔木有2000多种,还有不少价值较高的经济林木。
(二)森林覆盖率低,林木蓄积量少。我国历史上原是多林的国家,后来由于毁林开荒,战争破坏,帝国主义掠夺,以及不合理的采伐等原因,森林逐渐减少,按全国森林普查结果公布的统计数字,至1994年底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3.9%,比70年代的12%,已有提高,但仍远低于世界平均30%的水平,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低的国家之一。
(三)森林资源地区分布不均。我国的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地区:①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林区,集中了全国林木蓄积量的三分之一以上;②西南横断山地区、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地区和喜马拉雅山南坡,也是重要的天然林区,林木蓄积量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③东南部台湾、福建、江西等省的山区森林也不少,但人工林和次生林所占比重较大。广大的西北和黄河中下游的晋、冀、豫地区,森林资源极少,西北一些省区覆盖率不及1%。我国的森林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区和边疆地区,这给森林的开发、利用、管理带来了很大不便。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植树造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木材和农村烧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使我国的森林资源还在遭到破坏。我们在林业工作方面重采伐,轻抚育,使林木生长率低、生长量小。另一方面,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的现象仍未杜绝,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也不时发生。如不能及时防止,我国的森林资源还要继续遭受破坏。
保护森林,绿化祖国 破坏森林是人类历史上一个痛苦的教训。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以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的发展。经验证明,一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而且分布比较均衡,就不仅能生产出大量木材,还可起到防御自然灾害,保证农业稳定发展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林业建设。为了进一步保护好森林资源,加速林业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1984年我国颁布了森林法。森林法一方面强调要保护和经营管理好现有的森林,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现象;另一方面大力倡导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我国已提出要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的奋斗目标,以初步改善我国的自然环境。
从本世纪70年代起,到21世纪中叶,我国将先后完成多项规模巨大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包括有:(1)“三北”防护林体系;(2)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3)沿海防护林体系;(4)太行山绿化工程;(5)平原绿化工程;(6)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7)全国防治沙漠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