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价
不同的灾害在不同的条件下,究竟会主要危害哪些对象;在灾害的发生过程中,究竟会产生哪些关键性的损害;一次灾害产生的后果,究竟有多么严重?这些方面的研究,统称作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不仅是自然灾害学本身所需要研究的,更是制定减灾对策所必须了解的。因此它的研究内容和性质,都超出了单一自然科学或单一社会科学的范畴,而成为一个跨学科的课题。
灾害风险评价的内容包括灾害的风险辨识、灾害的风险估算和灾害的风险评价(狭义)三个方面。灾害的风险辨识着重于描述潜在的灾害可能对人类社会产生的负作用或不良影响;风险估算则着眼于定时地描述处于风险中的人口分布,阐明事件的成因、发生的概率、相应于不同强度时的后果,并将这些强度/事件的概率统计作为风险的定量结果。从其内涵来看,灾害的风险是以下两个主要因素的函数:①一事件或一系列不同强度事件发生的概率;②事件所产生的实际后果。因此风险估算的任务包括如下四个方面:①某一时段内,特定强度事件发生的概率;②受事件影响的区域和人口;③该地区或人口的随承受能力;④一定时段内,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不同强度的事件给风险区人口造成的后果。其目的是对处在灾害风险中的人口以概率的形式给出估算结论,或以年期望值、或以最大似然值的形式表示出来。狭义的灾害风险评价所要回答的中心问题则是:当灾害降临时,怎样才算安全和怎样才能安全?
一个完整的风险评价模型如图13-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