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保护区不断提出,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怎样来判别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价值?根据什么来决定保护区的取舍?如何确定自然保护
区的等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自然保护区的评价提出一定的准绳。
由于自然保护区类型的多样性和条件的复杂性,要提出一个统一的模式还有
一定的困难,通常都是采用一系列指标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在这方面,
最常用的指标有以下几个。
1 . 典 型性 或 代 表性
这是指自然保护区的对象对于所要保护的那种类型是否有代表性。这一
标准对于作为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的保护区来说尤为重要。通常在保留有原
始植被的地区,保护区最好能包括对本区气候带最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从
群落地理学的观点来说,即应设在有地带性植被的地域,它应包括本地区原
始的“顶极群落”(稳定群落)。如果原始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则保护区
应选择在具有代表性的次生的生态系统中。
2 . 稀 有性
对于很多自然保护区来说,保护稀有的动植物种类及其群体,是一个重
要的任务。如果某些自然保护区集中了一些其它地区已经绝迹的、残留下来
的孑遗生物种类,就会提高自然保护区的价值。特别是中国南方有些地区,
由于特殊的山地地形和温暖湿润的季风气候,没有受到第四纪冰川的严重破
坏,有些地区还汇集了一群稀有的物种,形成了所谓第三纪动植物的“避难
所”。在这种地区建立自然保护区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3 . 脆 弱性
脆弱性是指所保护的对象对环境改变的敏感程度。脆弱的生态系统往往
与脆弱的生境相联系,并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但是它们的保护比较困难,
要求特殊的管理。
4 . 多 样性
保 护区 中种群 的数 量和 群落的 类型 是保护 区的 又一 重要属 性。 一般 说
来,种类数量愈多,即多样性程度高的类型,其保护价值愈大。这一指标主
要取决于立地条件的多样性以及植被发生的历史因素。如果保护区中能包括
一定的生态序列的各种生物类型的组合,例如垂直带系列,随着距海滨的远
近而发生的生物群落的空间变化序列,由于植被发育时间的差异和人为干扰
造成的生物群落的演替系列,以及由于局部地区的小气候、地形、坡向、坡
位、母岩、土壤、土地利用和生产实践上的区别所造成的多种多样的生物群
落,则最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