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能见度的观察测定
能见度是反映大气质量的一项指标。“能见”指白天能分辨出观测物的形状和轮廓,夜间能清楚地看到观测物——灯的发光点。能见距离越短,说明大气受污染程度越严重。
本实验在观测点四周不同方向、距离上选定若干固定观测目标,根据这些目标能否看见及清晰程度来确定观测时的能见度。
工具与材料
经纬仪(或指南针),卷尺,测绳仪,地图。
活动过程
1.选择观察目标。
选择的被观测物应是静止的自然物和建筑物,颜色越深越好,亮度一年四季变化不大。被观测物应尽量以天空为背景,大小以视角表示,一般以0.5°~5.0°的视角为宜。视角用经纬仪测出高度角和宽度角后按下式计算:
以水平为准,被观测物的仰角不超过6°。
2.确定观测物的方位与距离。
用经纬仪或指南针测定被观测物的方位;用卷尺或绳子量出近距离观测物的距离,用测绳仪或根据地图上的比例尺测出远距离观测物的距离。
确定观测物的方位和距离后,绘制能见度观测物分布图。方法为:以观测点为圆心,分别以0.l、0.2、0.2、0.5、1.0、2.0、5.0、10.0、20.0、50.0千米为半径画9个同心圆,然后把所有的观测物按其所在方位、距离分别画在相应的位置上。近距离观测物可单独绘制(图3- 2-1-l)。
3.能见度的观测。
白天:从观测点向四周看已测定方位及距离的观测物。如果观测到某方位某一观测物“能见”,而稍远一点观测物就“不能见”时,那刚好“能见”的观测物的距离,就是该方位的能见距离。
夜间:用发光体(灯光)作观测物,根据灯光能见距离换算图(图3-2-l-2),查出相应的能见距离。如无灯光可测,可根据天黑前能见度变化趋势,结合当时天气现象和气象要素粗略估计。
4.实验结果记录。
根据大气能见度与大气污染的关系(表3-2-l-1),填写活动记录(表3-2-l-2)。
表3-2-1-1 大气能见度与大气污染的关系
表3-2-1-2 大气能见度的监测报告
说明与延伸
1.不宜选白色、粉红色或浅青色的建筑物或雪山或发光强的物体作观测物。
2.如果以山、森林等物为背景,它们应离被观测物尽量远一些,以使轮廓清晰。
3.夜间观测能见度,应先在暗处停留5分钟,待眼睛适应后再观察。并区要在开阔地带、选孤立灯源作观测物,不宜选成群或重叠的灯光。并且要选强度不变、不带颜色、没有灯罩的白色光源。
4.本活动要求观测者视力正常。
5.国家大气质量标准规定,大气中总悬浮颗粒≤0.15毫克/米3,此时能见度为9~10千米。
6.白天进行观测时,如果某一观测物轮廓清晰,但却没有更远的观测物时,可依据下列方法酌情判定:当观测物的细微部分清晰可辨时,能见度定为该观测物距离的5倍以上;如隐约可见时,定为该观测物距离的2.5~5.0倍;如很难分辨时,能见度定为该观测物的距离的2.5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