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部的梧州地区的昭平县富罗公社竹刀生产队,自1967年4月13日到7月14日,3个月时间内,断续发生了自然起火达120起之多。一天起火最高记录为19次。
1967年4月13日,这是最初起火的一天,这天起火3次,1967年5月29日这天起火达10起,除3起没有人在场外,其余7起都是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起火的。起火前,在场者没有发现附近有任何人进行活动。竹刀村的20多户,每户屋子内都起过火,最多者达20次,少者也有数次,起火时,有些人看见起火物先冒白烟,经过30秒到1分钟便出现明火苗。在冒白烟到尚未见明火苗的这瞬息间嗅到一种气味。
通常是先冒白烟而后起明火,但有时是只冒白烟,没有发展到明火便完结。例如,有些麻布、毛巾仅冒烟,炭化便完结了,没有明火苗。
1983年12月7日上午,兴安县北部界首公社界首大队小宅村——怪火发生之地。一进村头,就有一些烧焦房梁的房屋,再往前,在房屋集中的村里,一桩桩、一件件火烧的痕迹历历在目,其中有部分烧过的棺材、猪圈、厕所、仓库、房舍等等。
这里从1981年到1983年的三年中,年年起火。1981年,起火延续了一个半月;1982年,也为一个半月;1983年则延续了两个月。起火时间集中在7、8两月。尤其是在柴禾堆积的地方,最易起火。起火部位一般离地面几十厘米到几米。
是否人为放火呢?当地村民一致否定是坏人放火:其一是村内同时多处起火;其二是数次着火后,各家各户都留人在家看守,但仍照样起火;其三是持续时间长,起火次数多。1983年最多的一天,竟起火达17起,据以上三条,足以否定人为纵火。
广西南宁地质研究所徐定基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气体沿一定裂隙向地表泄出,随着距地面渐近及泄出地表,氧气渐多。此气体逐渐与氧结合,与气态水结合成化合物,在适宜的时间、空间聚附于易燃物质上,使其炭化而燃烧。在我们日常试验中也有这种情况,气体硫与空气中的氧结合成二氧化硫,再度氧化且与空气中的水蒸汽结合而成硫酸,硫酸为强吸湿剂,可吸去木本物质中的水分而使其冒白烟炭化而燃烧。
徐工程师这种分析是有道理的。西藏地质局吴钦工程师在出访意大利回国时,也介绍过,说在意大利参观活火山口时,主人往往在圈定的参观范围内,划上一根火柴,立刻有着火现象,这说明空气中有大量火山喷出的二氧化硫气体存在。
在兴安县界首公社小宅村附近,地下有黄铁矿(注意:黄铁矿的成分为FeS2,含 S53.4%,是制取硫酸的主要矿物原料,而不是炼铁的原料),从地下断裂中逸出二氧化硫气体不是不可能的。
当然,以上仅是分析。要揭开广西怪火之谜,有待于我们作进一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