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韦伯工业区位论
一、韦伯工业区位论的背景与目的
韦伯(Alfred Weber,1868—1958)是德国经济学家,他于1909年出版了《工业区位论:区位的纯理论》一书,从而创立了工业区位论。韦伯提出工业区位论的时代,是德国在产业革命之后,近代工业有了较快发展,从而伴随着大规模人口的地域间移动,尤其是产业与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现象极为显著的时代。在这种背景下,韦伯从经济区位的角度,探索资本、人口向大城市移动(大城市产业与人口集聚现象)背后的空间机制。在上述背景以及目的之下,韦伯在经济活动的生产、流通与消费三大基本环节中,挑选了工业生产活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探索工业生产活动的区位原理,试图解释人口的地域间大规模移动以及城市的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原因。韦伯在提出工业区位论之前,对1860年以后德国的工业区位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著有《工业分布论》一文,这成为其工业区位论研究的实证基础。
二、韦伯工业区位论概要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前提
1.基本概念。在韦伯工业区位论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其一是区位因子,其二是原料指数。
1)区位因子(locational factors)及其分类。区位因子为经济活动在某特定地点所进行时得到的利益。利益即费用的节约。从工业区位论角度讲,即在特定区位进行特定产品生产可比别的场所用较少的费用。
区位因子分为一般因子和特殊因子。一般因子与所有工业有关,例如,运费、劳动力、地租等;而特殊因子与特定工业有关,例如,空气湿度等。在区位因子中,使工业企业向特定地点布局的区位因子,被称为区域性因子。例如,工业受运费的影响,而向某一特定地点集中,那么运费即区位因子中的区域性因子。区域性因子是形成工业区位基本格局的基础。而由集聚利益(相关工业集聚以及相关设施的有效利用)向某一地点集聚,或由于集聚而导致地价上升而向其它地点分散,则为集聚、分散因子。集聚、分散因子对地域条件所决定的工业区位基本格局,发生偏移作用。
2)一般区位因子的确定。一般区位因子的确定,即在区位因子中寻求与所有工业均相关的区域性因子。具体识别办法是通过分析某些孤立的生产过程与分配过程,找出影响工业生产与分配的成本因素。从工业产品的生产到分配过程中,主要成本包含如下方面:
(1)布局场所的土地和固定资产(不动产与设备)费;
(2)获取加工原料和动力燃料费;
(3)制造过程中的加工费;
(4)物品的运费。
在整个生产过程与分配过程中,都必须投入资本与劳动。因此与资本有关的利率、固定资产折旧率,以及和劳动有关的劳动费也必须纳入生产与分配成本中去。因此,一般成本因素如下:
(1)布局场所的土地费;
(2)固定资产(不动产与设备)费;
(3)获取加工原料和动力燃料费;
(4)劳动成本;
(5)物品的运费;
(6)资本的利率;
(7)固定资产的折旧率。
在上述七种成本因素中,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以及利率没有区位意义;土地费(地租)在考虑集聚、分散因素之前认为是一样的,因此不宜作为区域性区位因子;固定资产费主要反映在购入价格上,一般不与区位发生直接关系;因此可以排除上述七种成本因素中的四种,只剩下以下三种:
(1)原料、燃料费;
(2)劳动成本;
(3)运费。
获取同种同质量的原料与动力燃料的价格,因产地不同而不同,工厂区位接近价格相对低廉的原料、燃料地,将有利于成本的节约,因此原料、燃料费是一个区域性区位因子。劳动成本因各区域劳动力供给状况以及生活水准差异变化很大,这种差异水平直接影响到工厂区位是趋近还是远离某一地区,因此,劳动成本是一个区域性区位因子。运费是原料、燃料获取以及产品分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成本,同时运费依工厂区位不同而不同,因此,运费也是一个区域性区位因子。由此可知,原料、燃料费,劳动成本,以及运费是三个影响所有工业的一般区位因子。
出于理论研究以及便于处理,可将原料、燃料价格的地区差异用运费差异来替代,这样,影响工业区位的一般区位因子分别为运费和劳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