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凡事既然能存在于世间,必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作为流传甚广的教师精批细改,在了解学生写作实际,加强个别指导方面,固然有它可取的地方,但这种“填鸭”式的教法往往有悖初衷,在多数情况下却是一种无效劳动。承认这一点是令人心酸的,特别是在素质教育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的今天,然而事实就这样无情。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言:“我想,自古以来肯定作文必得都由教师修改,大概有个作为前提的设想在,那就是教师费心费力地改,学生必然能完全理解,而且全都能转化为作文的实际能力。这样的设想,如今在四五十人的班级里实在是难以实现的。首先得算算,四五十本作文全都‘精批细改’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教师办得到吗?即使办得到,把作文本发还学生就完事了吗?假如学生不理解你的用意,岂不就是白费?那就还得给四五十个学生说明为什么这么改,这又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教师办得到吗?即使办得到,可是学生听了教师这一回的说明,知道了该这样写、不该那样写,未必就能转化为作文的实践能力,因而下一回作文又那样写了;那岂不是照旧要给他‘精批细改’,再来个循环?”①。这番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教师唱主角的“精批细改”的流弊所在——教师在日以继夜的“全批全改”中所付出的心血,学生却如此无动于衷 ,写作水平迟迟不前,这大概就是吕老所说的“少慢差费”的一种表现吧。在这种批改形式下,学生始终处于消极被动、无所事事的地位,很自然的失去了写作的责任感,只是把作文当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事而敷衍了事。如此现状,谈何提高,何谈效率!为了未来,为了学生,作文批改应该尽快走出高耗低效泥沼。
吕老讲过:“教学就是为了教学生学”。在作文批改中,教师就该教学生自己改作文,这并不仅仅限于减轻教师负担,更重要的在于着眼效率的提高和能力的培养,着眼于重心下移和角色的换位,最终达到叶老所说的那种“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的境界。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层面上看,作文修改更应向着这种趋势发展:重教师修改,更重学生自改;重指正不足,更重发现优势;重规范格式,更重打破常规、自由发挥;重写作技巧修改,更重学生人格、个性、思维、做人的逐步提高。
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兴趣是一个人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动力,而兴趣又与当前的活动、需要有关。只有除去罩在作文批改上面的那层神秘的面纱,让学生亲自参与批改活动,体验一下批改作文的个中滋味,从写作者自身的角度评判文章优劣,才会增强其写作的责任感,激发其写作的兴趣,继而提高其写作水平。
关于修改作品的价值,可谓“前人之述倍矣”:从贾岛的“僧敲月下门”,到袁枚的“一诗千改心始安”;从“披阅五载,增删十次”的曹雪芹,到“数易其稿”的列夫•托尔斯泰,无不说明执着修改的重要性。对中小学生的写作而言,修改除可使其作文精益求精以外,还应该让学生发现自己的写作优势所在,从而树立写作的自信心;让学生学会学习别人、尊重别人。而学生从学生的角度看待同龄人的作文,则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教师的某些成见。
正是基于上述种种认识,我总结了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并参照他人的一些成功的做法,尝试着采取了一种批改作文的新方法——学生对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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