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属吴国,战国为楚地。秦隶九江郡。汉高祖时为豫章郡宜春县西境。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县治设芦溪古岗,属安成郡。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属袁州,大业初属宜春郡。唐武德二年(619),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至萍乡凤凰池(今市治所)。武德五年(622年)属袁州,贞观元年属江南西道袁州府,天宝元年(742年)属宜春郡,乾元元年(758年)属袁州。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萍乡州,属袁州路。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属袁州府。清属江西省袁州府。1912年直属省。1914年属庐陵道。1926年复隶省。1932年属江西第八行政区。1935年属江西第二行政区。
1949年7月析城厢置萍乡市,郊区仍为县,隶袁州分区;9月撤市存县,隶袁州专区。1952年隶南昌专区。1958年隶宜春专区。1960年9月萍乡县改市。1970年3月改为省辖市。1976年2月21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萍乡市设城关、湘东、上栗、芦溪4区(非县级区,实际成立于1971年——本站注)。198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1980]85号)批准:同意萍乡市设立城关区、上栗区、湘东区、芦溪区(县级区——本站注)。1992年8月吉安地区莲花县来属。1993年城关区更名安源区。1997年撤销上栗区、芦溪区,设立上栗县、芦溪县。全市面积3827平方千米,人口172万,辖安源、湘东2区和上栗、芦溪、莲花3县。市政府驻安源区。
2003年底,总人口18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1.9万人。2004年底,总人口181.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8万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萍乡市辖2个市辖区、3个县,7个街道、28个镇、18乡。
2007年12月12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清泉村划入萍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和昌金高速萍乡收费站出口挂线以南土地调整给新城区开发建设的通知》(萍府办字〔2007〕203号):经2007年12月5日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上栗县福田镇清泉村划入萍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将昌金高速萍乡收费站出口挂线以南土地调整给新城区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