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先后隶浔阳道、第四、第五行政区。1949年4月乐平解放,建国后先后属乐平专区、浮梁专区。1953年属上饶专区(后改为上饶地区)。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国函字[1983]146号);10月正式实施。
1992年7月2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2]106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乐平县,设立乐平市。同年9月21日,乐平市正式挂牌成立。现为江西省计划单列市,由景德镇市代管。
1984年5月16日,设立观峰乡(赣府字[1984]111号)。1985年6月21日,设置历崌山乡、洪岩乡、鸬鹚乡、文山乡、科山乡、十里岗乡、金鹅山乡(赣府厅字[1985]333号)。
1988年12月10日,撤销涌山乡、众埠乡、接渡乡、乐港乡、镇桥乡,设立涌山镇、众埠镇、接渡镇、乐港镇、镇桥镇;设立乐河镇,其管辖行政区域从临港乡划归的下石、中堡、杨村、九墩、汪家、新店等六个行政村和胡家行政村的夏家村的范围(赣民函[1988]138号批复)。
1989年,将房家乡的龙口行政村划归鸬鹚乡;将后港乡和接渡乡部分行政村划归乐平镇(赣民字[1989]82号批复)。
1997年6月5日,撤销礼林乡、后港乡、塔前乡、双田乡、浯口乡、洪岩乡、高家乡、洺口乡、临港乡,设置礼林镇、后港镇、塔前镇、双田镇、浯口镇乡、洪岩镇、高家镇、洺口镇、临港镇(赣民字[1997]112号批复)。
1997年,全市面积1974平方千米,人口72.8万。,辖16个镇、9个乡:乐平镇、镇桥镇、涌山镇、接渡镇、乐港镇、众埠镇、乐河镇、临港镇、塔前镇、后港镇、洪岩镇、浯口镇、高家镇、双田镇、洺口镇、礼林镇、金鹅山乡、文山乡、十里岗乡、鸬鹚乡、科山乡、观峰乡、洄田乡、历崌山乡、墈上乡。市政府驻乐平镇。
2000年,全市辖16个镇、9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729639人;其中:乐平镇99410人、礼林镇34903人、镇桥镇48419人、乐港镇60171人、后港镇42762人、塔前镇28792人、双田镇38789人、涌山镇56421人、临港镇17668人、高家镇19497人、名口镇20491人、众埠镇53529人、接渡镇58125人、浯口镇23522人、洪岩镇4009人、乐河镇7405人、观峰乡15878人、墈上乡21512人、历崌山乡10872人、金鹅山乡5831人、鸬鹚乡16508人、文山乡13976人、科山乡6779人、十里岗乡14109人、洄田乡10261人。
2001年,乐平市将25个乡镇撤并为16个。11月26日,江西省民政厅批复(赣民字[2001]528号):同意撤销乐平镇建制,设立洎阳街道办事处;撤销墈上乡建制,与从镇桥镇划入的塔山行政村合并设立塔山街道办事处;撤销(山历)崌山乡,划归洪岩镇;撤销洄田乡,划归礼林镇;撤销乐河镇,划归临港镇;撤销观峰乡,划归乐港镇;撤销文山乡,划归众埠镇;撤销科山乡,划归(除吕家行政村)塔前镇;吕家行政村划归涌山镇;撤销金鹅山乡,划归浯口镇;洺口镇更名为名口镇。
2002年底,乐平市面积1973平方千米,人口76.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0万人。辖2个街道、14个镇、2个乡,24个居委会,291个行政村。市政府驻洎阳街道洎阳南路。
2003年底,全市总人口78.6万人。其中城区人口16万人。辖2街道14镇2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