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防汛抗旱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防汛、轻抗旱,重抢险、轻防范,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一些地方重视防汛,忽视抗旱,一旦旱情显现,工作处于被动;一些地方抗洪抢险不计代价,而事前防范工作做得不够,导致抗洪抢险付出的代价更大;一些地方重视工程建设,忽视工程管理,部分工程在防汛抗旱关键时期难以发挥正常作用;一些地方向上要资金、要物资,而防办自身能力建设抓得不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难以适应防汛抗旱工作需要。
五是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战略对防汛抗旱提出更高要求。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了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四三二一”重大战略部署和“六个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必将为未来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基本分析和判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清醒地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把情况估计得更严峻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些,把工作做得更到位些,牢牢把握防灾抗灾主动权,确保今年防汛工作平稳安全,抗旱工作措施有力,洪涝干旱灾害损失最小。
三、全力做好2012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二届五次人代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四三二一”战略构想和深入推进“六个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稳定;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防汛与抗旱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强化应急管理,强化主动防御,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防汛抗旱工作总体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主要河流、中型和小型水库、重点城镇、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努力实现大旱不减收、小洪不成灾,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此,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为防汛抗旱提供组织保障
一要层层建立责任体系。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杜绝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等现象。
二要建立健全指挥机构。要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会商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做到信息共享,提高成员单位协同抗灾水平。要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防汛抗旱机构建设,发挥基层一线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要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对重点河流堤防、水库、城镇和山洪易发区,各级都要明确相关行政首长和技术责任人,责任人名单要在媒体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河堤防和重点防洪城镇及重点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名单,要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塘坝、水保淤地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及易发生洪涝灾害的村(镇)防汛责任人名单,由各县(区)公示公布,并报市抗旱防汛办公室备案。
二是强化汛前准备,夯实防汛抗旱工作基础
一要强化汛前检查。要突出抓好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塘坝、水保坝、山洪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填报汛前检查与应急处置责任卡。对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限时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周密可靠的防守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对分工的责任段亲自检查,检查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隐患是否已经排除,真正使防汛隐患检查能够发现隐患,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二要强化预案修编。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县(区)要尽快开展中小河流、中小城镇防洪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乡、村两级防御洪水、山洪泥石流预案。要结合辖区内防洪工程的变化情况,抓紧修订完善工程调度运用办法,真正使预案为防洪减灾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要强化河道管理。近年来,一些地区侵占河道、滩地,违章设障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河流滥采乱挖无序采砂现象严重,导致河势变化剧烈,削弱河堤基础,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防洪能力降低。特别是、等县(区)河道内砂船过多,乱采乱挖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治理整顿,尽快关闭和规范河道采砂。市水务局已就今年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进行专门发文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清除违法违章阻水障碍,下决心关闭一批机械采砂船厂。城区312线过境段改线工程占用行洪河道的问题,区要采取措施,疏通河道,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划定禁采区,组织经常性河道巡查,防止因采砂而危害影响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市、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全面加强,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基本建成,村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普遍建立;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快速、能打硬仗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体系。要搞好军民联防,发挥部队武警的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队伍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五要强化物资筹备。要认真清查现有库存物资,摸清家底,及早筹备补充防汛物资,县、乡、村都要根据当地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筹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病险水库、重点险工险段等薄弱部位要做到就近、就地储备,保障应急抢险需要;要继续开展常用防汛物资的社会化储备工作,进一步掌握社会物资储备资源状况,保障物资储备满足应急所需;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购置和维修机械设备,切实发挥打井、送水、浇灌等应急服务作用。
三是突出防范重点,增强防洪抗灾整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