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安全。
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生产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小作坊企业。县教育、公安等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深入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建档。要加强学校、重大集会活动、公众娱乐场所火灾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公众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安全。
防止高处坠落,县建委、移民办、县属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相关建筑企业要深入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物体打击,防止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排查治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监控、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八)水上交通安全。
要继续深化“四客一危”船舶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县交通局、农业局、海事处、渡管所等部门和单位。重点对采砂船、渔船、自用船进行整治,消除“三无”船舶,强化船舶分类归口管理。加强渡口、码头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签字发航制度,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冒雾航行等违章行为。
同步进行,中小学校安全、铁路交通、旅游、特种设备、食品卫生、重大疫情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立足当前。确保“十一”黄金周生产安全
十一”黄金假期在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特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十一”假期生产安全,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一是要加强景区和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做好旅游接待工作。旅游部门、各景区和游乐场所必须制定完善节日安全管理方案,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要根据具体的接待能力,严密防范,严防踩踏等群体性伤害事故。要加强对水上游乐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定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方案,所有游乐船舶必须备齐救生设备并要求游客正确穿戴,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船舶一律不许使用。要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安全开展认真的检查,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和引导,严防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景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要高度重视景区旅游交通安全,交警、旅游等部门要在各重点景区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各单位在十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中小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出入口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特别是对属于一级防火单位的企业,更要严格监管,严密防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林业部门要强化措施,严防森林火灾。要加强食品药品和日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各类集中聚会、宴请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三是要加强地质灾害和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测监控。国土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切实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监控和治理,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利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以病险水库为重点,切实强化对病险水利设施的管理和整治,确保万无一失。四是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十一”长假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防范。要按照安全日报制要求,各单位值守情况必须每日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明确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谁主管,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一把手”安全责任。谁负责”谁分管,谁牵头”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职责分解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主要领导挂帅督办,分管领导亲自查办的方式,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心肠强力整改,确保不留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要加大督查力度。这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骆开发同志牵头,同时。全权负责,从督查室、监察局、公安局、土房局、消防大队、建委、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乡镇道路交通、矿山企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学校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移民迁建、民爆物品安全、森林防火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28日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将督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制度不健全、报表不及时、没有治理方案、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以查促改。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建设、非法生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甚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县监察局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因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行政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